本縣元宵相關活動已熱鬧展開,為防範廟宇及民眾因不諳爆竹煙火相關法令,致違反規定事項及衍生災害意外事故,消防局湖西消防分隊於本(2)月17日下午3時,由分隊長陳英會率員至轄內龍門村安良廟、觀音宮、?葉村禪玄堂、南寮村保安宮、保寧宮、西溪村北極殿等廟宇實施查察宣導。
元宵期間各廟宇舉辦慶典活動,燃放爆竹煙火增加熱鬧氣氛在所難免,但其可能造成的公共危險與可能意外,卻是不容忽視,消防宣導人員向各宮廟負責人指出,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有關爆竹煙火儲存場所管制量規定,分類上屬爆炸音類之排炮、連珠炮、無紙屑炮類管制量為火藥量十公斤或總重量五十公斤,若違反儲存管制量規定超量儲存,將依法開罰,藉以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另外,一般民眾在購買、販賣與施放爆竹煙火時,也務必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及注意事項以確保安全,如發現有非法製造、儲存或販賣無張貼「認可標示」之非法爆竹煙火等情事,請立即撥打119或9921119專線檢舉,切勿讓歡樂熱鬧的元宵節氣氛變調。
消防局局長葉天恭表示,元宵期間民眾歡欣熱鬧之餘,對公共安全、防火防災及應變意識難免降低,期透過該分隊針對爆竹煙火加強安全宣導措施,能建立民眾正確使用觀念與防火防災意識,讓鄉親都能歡度快樂與平安的元宵佳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