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本市身心發展與適齡兒童相當之未足齡兒童提早進入國民小學接受適性教育的機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辦理108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並於2月20日至2月22日受理報名。
教育局表示,凡設籍臺北市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年滿5足歲(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學童相當者均可報名;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核發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後續由家長或監護人持戶口名簿、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及入學通知單,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或「臺北市108學年度私立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招生實施計畫」相關規定及時限辦理報到入學。
符合報名資格者,請於108年2月20日至2月22日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依戶籍行政區向本市12行政區各受理報名之承辦國民小學報名:松山區於民生國民小學;信義區於博愛國民小學;大安區於幸安國民小學;中山區於長安國民小學;大同區於大同國民小學;中正區於國語實驗國民小學;萬華區於萬大國民小學;文山區於志清國民小學;內湖區於碧湖國民小學;南港區於胡適國民小學;士林區於士林國民小學;北投區於逸仙國民小學。
臺北市108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計畫及相關報名訊息已公告於下列網站: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doe.gov.taipei/。
2.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http://trcgt.ck.tp.edu.tw/。
3.各行政區承辦學校網站。
臺北市107學年度提早入學辦理情形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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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 |
報名人數 |
初選通過人數 |
鑑定通過人數 |
通過率 |
實際入學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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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188 |
58 |
22 |
10.6% |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