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至2月底可申請約定「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

因應e化時代,至2月底民眾之房屋稅可約定「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一經申請成功,每年皆可適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本局提醒您,您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net.tax.nat.gov.tw)網站,插入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成功之全民健康保險卡,點選「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服務」, 再依畫面指示操作,受理申請後系統會發送驗證信,請於7日內至電子郵件信箱點擊連結進行驗證,逾時將無法驗證且視同未完成申請。

  民眾如對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者,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251、22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