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地價稅補發繳款書請儘速繳納

107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已於107年11月30日截止,惟有因納稅義務人住址變更,未向本局申請變更通訊地址,致稅單無法送達,或因辦理轉帳納稅者存款不足致無法扣款,本局均已主動查明並重新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限亦展延至108年2月28日止,請收到稅單的民眾儘速繳納,以免被移送強制執行。

  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請於繳納期限內就近至各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郵局除外)繳納,若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並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均無須負擔手續費。

  民眾若尚有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