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放榜,本縣計錄取各類科30名

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於本(108)年3月6日在考選部國家考場公告欄榜示,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站亦同時公布,澎湖縣錄取分發區計錄取各類科人員30人。

各類科錄取人員如下:三等考試計12人:一般行政科錄取1名-張祐郡;社會行政科錄取1名-黃逸瑋;會計科錄取2名-田嘉瑜、陳美蓁;經建行政科錄取1名-高品滈;交通行政科錄取1名-陳家豪;土木工程科錄取4名-楊峻豪、呂偉立、卓孟慧、尤學文;環保工程科錄取1名-王瀚生;電力工程科錄取1名-蘇天旭。四等考試計15人:一般民政科錄取3名-許琇雯、戚美琴、許緯彤;一般行政科錄取3名-方柔懿、李祥旭、李豈儀;社會行政科錄取2名-楊岳霖、吳宜潔;文化行政科錄取1名-何姤霖;財稅行政科錄取1名-許?心;會計科錄取1名-何書寧;土木工程科錄取3名-李致緯、陳立德、林瑋浚;測量製圖科錄取1名-吳秉諭。五等考試計3人:一般行政科錄取2名-林柔佑、張郡芳;會計科錄取1名-曾仲楷。

縣府人事處表示,各考試錄取人員須於本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同年月15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另作業期間可無限次數修改志願)依所附認證密碼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區,點選「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選填志願入口網站」,登入系統並選填志願。人事行政總處預定本年3月26日於全球資訊網公告分配結果,各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後,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經用人機關准予延期報到者外,應於報到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向用人機關報到。另本項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均不得辦理改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各該職系之任用資格,並自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透過地方特考取才,對本縣公務機關之人事穩定與公務人力的補充助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