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辦理「馬公市光榮(公五、公六)地區區段徵收案」,工程規劃業務刻正辦理中。

澎湖縣政府財政處表示,本府為辦理「馬公市光榮(公五、公六)地區區段徵收案」,徵收馬公市光榮段44地號等70筆土地,合計面積5.210406公頃,業奉內政部核准徵收,並於107年5月11日辦理徵收公告,且於公告期滿後發放補償費。另於107年8月10日函文通知尚未領取之土地所有權人補償費業已存入保管專戶。

澎湖縣政府財政處提醒,本案徵收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後15年內未領取者將歸屬國庫,如土地所有權人如尚未收到通知,請(電)洽本府財政處土地開發科(06)9274400轉337,周先生,以維護自身權益。

最後,澎湖縣政府財政處表示,本案業已徵收補償完竣,並刻正辦理申領抵價地受理、公有土地處理、工程規劃及工程設計等作業,以利後續抽籤配地作業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