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會首長齊重視員警執勤安全 採購微型攝影機保障警民權益

「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為警察執勤奉行的不二法門,本縣縣府及議會首長大力支持警察嚴正執法,保障執勤安全,不遺餘力。鑒於偶有民眾質疑員警服務態度不佳,或執行干涉、取締、告發、受(處)理案件等作為時,產生紛爭之疑慮。為保存證據及避免衍生無謂爭議,府會特別支持基層同仁,提供警察局採購隨身微型攝影機140台,以應執勤實需。

本案經採最有利標精神採購,於本(10)月初完成驗收,隨即配發各外勤單位使用,目前各服勤同仁使用本應勤裝備的滿意度,一般風評反應極佳,讚揚使用方便,一鍵即可及時開啟錄得關鍵畫面,符合人性化操作所需;亦對於縣府及議會體恤員警實務面需求,表達由衷謝意。在臨場執勤時,更能注重執勤言行,避免有不當失檢情事發生;並加強蒐證作為,強化證據力,避免各執一詞,確保雙方權益。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所訂執行各項勤務之標準作業程序,均有明確律定應攜行之應勤裝備,尤其針對執行干涉、取締及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之勤務作為時,均有律定應攜行錄影(音)及其他必要裝備。為達隨身微型攝影機普及配發外勤每一位員警之目標,除本次辦理採購140台外,府會將逐年編列本項裝備的採購,俾利汰換更新,以全面補足外勤員警使用需求,充分達到勤務順遂之要求、減少紛爭,對於警方執法公正性,更是最佳的保障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