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的三讀,代表台灣在創新領域的法治工程又前進了?大步,全世界第?個包含全範圍的無?載具實驗條例在台灣通過。這個陸海空都包含的條例,全世界都在注目著,法案的通過代表台灣已經準備好向世界招手,全世界想測試無人載具的都能來台灣!
不過這個法規的研議其實是命途多舛:從?開始主管機關的劃分,到送入立院前的協調,在立院內的審議,都遇到了不少阻礙。很高興在研擬這個法案的所有過程,我都有參與到,並且非常感謝經濟部的承擔、柯總召的協調、立院同事們的幫忙,讓法案排入優先法案到三讀,在這個會期完成。
然而,我國在無人載具的發展,政府?前還是有不足的地方。?個創新領域的發展藍圖,必須包含明確定義、發展目的、檢驗標準、未來期程,還有專責的行政機關、測試的實驗規定、上路的相關規定等。?目前無?載具藍圖僅有實驗法規,其他都還是空缺。
我期許行政院不要因為實驗法規的通過就滿足,未來無人載具的相關法規訂定,還有許多定性的研究,路途還很長。希望我們國家能在這條路上,走得穩健並且領先,讓台灣的交通應?更智慧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