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警鍥而不捨破獲竊盜案 起獲大批贓證物

日前湖西鄉尖山村發生一起住宅竊盜案,馬公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追查竊嫌,經數日調閱監視器影像及分析犯罪手法,發現住湖西鄉尖山村王姓嫌犯涉有重嫌,警方在107年11月1日持拘票將王嫌拘提到案,並在王嫌租屋處起獲被竊紅酒2瓶及破壞剪、手電筒等作案工具;王嫌見事跡敗漏,只好向警方坦承犯案,由於被害人遭竊物品中,包函多樣水晶及項練等名貴物品,警方並未在王嫌藏贓處所發現,持續追查,王嫌才坦承另有高姓及陳姓共犯一起作案,隨後警方立即向檢察報告後,再持搜索票,前往高姓竊嫌住處起獲其他被竊的贓證物並通知陳嫌到場說明。由於人贓俱獲,渠等對其犯行均坦承不諱。

警方追查中發現,王嫌曾在被害人住家附近施作泥水工程,明白被害人作息及家中藏有有名貴物品,犯案前已先在現場觀察數日,利用被害人舉家出國期間,窗戶未上鎖之際,在晚上徒手翻牆潛入屋內行竊,由於王嫌對被害人所收藏的水晶及茶壺等物品價值判斷不內行,於是邀約高嫌及陳嫌一起犯案,前後3天潛入4次,偷走液晶電視、紫水晶、鐘乳石、石雕、木雕、琥珀、貔貅(玉器)、佛珠、佛像及茶壺等多項物品,讓被害人損失40餘萬元。警方詢問後王嫌等3人將依刑法加重竊盜罪嫌移送澎湖地方檢察署偵辦。

馬公分局長丘立誠表示,本案得以順利偵破,端賴同仁用心鍥而不捨及多方細心求證分析各項線索,得以偵破本案。另特別呼籲民眾,住家除加裝監視器外,另有貴重物品,請勿集中藏放,可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租賃保險櫃,並拍照存證,即能有效防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