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立意良善,希望減少台灣整體空汙問題,但未能清楚說明加上配套未完善,反而造成民眾強烈反彈與不便,又如舊柴油車的更新汰換補助誘因不足,讓經濟弱勢的傳統貨車司機負擔過重,因此立委蕭美琴近日在立院總質詢時,要求環保署思考如何修改配套方案,強化汰換的誘因。
空汙法修法以來被誤解為惡法,在地方有「消滅老車」、「十年以上老車強制報廢」等謠言流傳,也引起依賴大型車輛維生的產業強烈反彈。但實際上,空汙法強調「罰髒不罰舊」,環保署亦了解大型柴油車是業者或司機的生財工具,所以對於高污染大型柴油車的管制,以輔導改善減少空氣污染排放為主要目標,只要車輛符合排放標準即可正常使用。
除此之外,為了獎勵想要汰換的車主,也降低購買新車時的負擔,環保署現有多項獎勵措施,包含補助淘汰3.5噸以上1、2期柴油車每輛5到40萬元,補助3期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每套7到15萬元,加上凡報廢3.5噸以上1、2期柴油大貨車並新購柴油大貨車者,定額退貨物稅5萬元。
不過由於柴油車單價高,現行的優惠稅率誘因顯得相對不足。蕭美琴舉例說明,假設一輛貨車300萬,車主就要負擔120萬的關稅和貨物稅。雖然購買污染防制設備最高補助15萬元、購車補助貨物稅減免5萬,但一輛車動輒數百萬,補助比例低。因此應該減免貨物稅和關稅,讓車主願意用可負擔的金額新購車,達到汰換老車目標。
財政部部長蘇建榮表示,關稅和貨物稅涉及經濟部對產業政策的規劃,以及對國內產業的保護措施,目前已針對大貨車進口關稅的議題和環保署及經濟部研議,也將以減輕車主換車負擔為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