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處長:市府公開透明、依法行政,公務員的努力不該被政治口水抹黑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今(17)日受訪表示,大多數公務員都是恪守本份為市民服務,市府立場一向公開透明,如遇涉及違法的個人行為,市府也依法處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為避免不必要的口水戰,張處長特別綜合這些議題說明如下:

一、 桃園市府環保局基層風紀案,環保局查到不法情事後,鄭市長即指示政風處,該辦就辦,主動移送。106年10月18日環保局主動配合桃園地檢署及廉政署,提供偵查所需資料之外,並派員協助進行調查,釐清案情。檢調單位及政風單位長期調查,認定本案係基層風紀案,為極少數的個人行為。

二、前經發局副局長王允宸案,司法調查顯示,經發局未受任何影響,依法駁回臨時工廠登記,並無任何放水。而市政顧問為榮譽職,無實際職權,市府早已經公開說明。

三、 前農業局長謝長勝土地涉及違規,時間在前縣府時代就已經形成。市府時代都依法裁罰,當事人還因此提出訴願。此事顯示,任何人都沒有特權。

四、 針對監察院八月彈劾衛生局陳世璋、許景鑫一案,本案衛生局稽查檢討後,針對感冒藥過期,依法開罰3萬元,最後結果證明「沒銷單、沒圖利、沒特權、有裁罰」。至於過程是否違失,一切尊重司法。

五、 財政局長歐美鐶買賣房屋案件,乃為歐美鐶局長陳年的私人領域事務,經過法院一、二、三審判決定讞,均判決對方敗訴,而且早在縣政府時代都已經釐清。鄭市長四年來都沒有聘任吳寶玉為市政顧問,也沒有透過她接見陳情人,針對有人企圖轉嫁,企圖抹黑市長來造勢,市府深感遺憾。

六、 新屋大火事件後,監察院糾正案針對舊縣府時代涉及公安、建管、消防的16名人員調查,其中4名為吳志揚縣長時期的一級主管,此4名政務官,因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依法市府無權懲處吳縣長時代的政務官違失,因此,市府才表示,如果只是為難基層公務員,並不妥當。

張處長強調,桃園市政的正道而行,陳委員對於重大建設不是唱衰就是反對,他把選舉當作抹黑大戰、口水比賽,市府無法參與。張處長呼籲陳委員不用為了選舉,抹煞了市府團隊及公務員同仁長期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