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李中岑議員8月21日於市政總質詢質疑救生員薪資乙節,體育處說明,本市共有22所學校設有游泳池,共編列43名救生員,每名救生員每月薪資(含勞健保及勞退金)為31,558元,實領金額為26,591元,皆依規定核發。
至於議員關心城市棒球隊,體育處表示,本市城市棒球隊為甲組球隊,現任4名教練及行政管理全數為原臺南市籍球員,約六成球員為臺南市在地栽培選手,為全國城市棒球隊在地人員比例最高。自103年成軍以來參加甲組成棒賽事,經過多年訓練累積成果,在106年獲得「2017年協會盃全國成棒年度大賽」亞軍及「2017年全國成棒甲組春季聯賽」殿軍,並組隊參加106年全國運動會獲得冠軍,平日除球隊培訓,亦擔負本市三級棒球、社區棒球培訓及城市行銷等;於非賽季期間,至本市各國中小棒球隊輔助培訓,每年與育幼院合作辦理公益活動,且安排參與市政活動如跨年、龍舟比賽等,讓市民們與球員有更多近距離接觸的機會,提升本市棒球運動風氣。
體育處補充說明,本市棒球選手之培訓,自少棒、青少棒、青棒,建構臺南市完整三級棒球培訓機制,包括聘任專業教練、補助成立棒球基層訓練站,推動社區棒球等計畫。本市球隊於2018巨人盃國際青少棒錦標賽民德國中榮獲季軍、崇明國中榮獲殿軍。2017臺南市巨人盃全國青棒錦標賽本市南英商工榮獲冠軍,成績有目共睹。
有關本市補助運動選手參賽經費標準,係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12條有關雜費之規定辦理,雜費之補助每日至多以新臺幣200元計算,出差地點距離機關學校所在地六十公里以上,且有住宿事實者,得檢據覈實報支住宿費,有關參賽經費補助額度需通盤考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