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居住在戶籍地者,請記得變更投遞地址以免收不到繳款書損及自身權益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稅捐繳款書原則上會先寄送至戶籍地址,如果無人接收,則會將繳款書寄存在郵局,如此即發生合法送達效力,因此,當投遞地址有變更且主動提出申請者,稅務局會優先寄送至該通訊地址,呼籲民眾,若有搬移新的住址,請主動告知土地、房屋及車籍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更正通訊地址,以利稅捐稽徵機關正確又迅速將繳款書寄達,以免過了繳納期限仍未繳納,依法最高可加徵15%的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

  稅單寄達地址有異動時,民眾可利用繳款書內之「地址更正欄」,詳實填寫新址封貼後,免貼郵票直接投入郵筒,或逕上稅務局網站(https://www.phtax.gov.tw)線上申辦,或來電、書面及臨櫃等方式辦理變更地址,稅務局將隨時為您服務。

  民眾若尚有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