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網路流傳報載可以露營車、貨櫃屋等規劃成旅宿,依旅館業管理規則、民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露營車、貨櫃屋是不能取得合法建築執照,即不可能合法申請旅宿的,縣府再次提醒業者均注意相關規範,避免有違法事實而遭受裁罰。
另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規定,未依該條例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或民宿者,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有意經營旅館或民宿的業者應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完成所有行政流程取得合法經營許可後方可營業,如果您對申請旅宿有疑問,可至縣府旅遊處網站蒐尋相關資料,或撥打06-9274400分機236洽詢。
縣府旅遊處再次強調,經由消防、建管、衛生等方面層層把關的合法旅宿,才能提供安心、安全的住宿品質,切勿選擇無合法規範的非法旅宿入住,權益才有保障,並能真正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