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社會處辦理107年度「鍋爐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鍋爐操作因壓力異常發生物理性爆炸,進而產生職業災害並造成事業單位人員及財產損失時有所聞。而本縣事業單位以服務業為重,其中飯店業者多使用鍋爐提供熱水,餐飲業(食品工廠)、洗滌業也常以鍋爐加熱(用於蒸籠或其他蒸氣設備)。為落實鍋爐操作執照的推廣與認識,歡迎事業單位已設置鍋爐但未考取執照者、有志考取相關執照者、想瞭解鍋爐安全之一般民眾共同參與,縣府將於現場調查事業單位所屬鍋爐樣態,致力於協助考取相關執照。

  社會處表示,鍋爐區分為甲、乙、丙級及小型鍋爐等四種受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範,其中前開三種甲、乙、丙級屬危險性設備,需考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術士證方可操作;小型鍋爐雖不屬危險性設備,仍需取得小型鍋爐結訓證書並每三年至少3小時在職教育訓練方可操作。許多事業單位並不瞭解前開鍋爐類型如何分辨,甚至不知該設備使用需取得相關執照,為正確推廣鍋爐相關知識,特開放未取得執照者參與,並於訓練中介紹。本次在職教育訓練包含鍋爐法規簡介、鍋爐安全管理與危害辨識、鍋爐自動檢查各1小時,於107年8月17日下午假元泰大飯店(澎湖縣馬公市新店路477號)地下一樓會議室辦理。參加本次在職教育訓練人員,持有鍋爐操作技術士證(甲、乙、丙、小鍋)者,給予「鍋爐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非持有上述執照者給予「一般勞工」在職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證明。

  本在職教育訓練以網路報名為主,請於107年8月14日前填寫表單https://goo.gl/mu5whZ(區分大小寫)。其他相關資訊請至「縣府社會處網站(https://www.penghu.gov.tw/society/)/公佈欄/活動訊息/107年度「鍋爐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查詢。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請洽縣府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督導員,電話:06-9212940,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