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7月18日廢止並同步新增發布澎湖縣流動廁所使用管理辦法,請活動辦理單位及有需要租借流動公廁的民眾多加利用

近年來在澎湖舉辦各項活動如鐵人三項、路跑、游泳、風帆、棒(壘)球…競賽、邀請賽及花火節、光雕秀、童玩節…等等越來越多活動規模也越來越大,參加的人數也一直破新高,為澎湖觀光注入更多的活力,參加活動的鄉親、遊客對“如廁“的需求也隨之增加。

環保局在活動中也提供各單位及民眾申請流動公廁的租借服務,為了提供充足、多元及優質的服務,去(106)年增購小型流動公廁及流動公廁車,現在已經有100座小型流動公廁及3輛流動公廁車,可以隨時提供有需要單位及民眾在婚喪喜慶時租借使用。

有鑒於81年間沿用至今的「澎湖縣流動廁所使用管理辦法」已經不符管理上的需求,自今(18)日廢止舊有的管理辦法也同步公布新增訂的「澎湖縣流動廁所使用管理辦法」,本次管理辦法重點如下:

單座小型流動公廁管理及收費金額。

流動公廁車之收費金額。

為達到無論一般大眾或公務機關均需使用者付費之原則及公平性,無免費使用適用對象與活動性質之規定。

詳細租借流動規定,請進入澎湖縣政府網站—訊息中心—法規命令項下查詢,或可電洽環保局06-9221778轉212許小姐或211鄭先生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