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推動施行迄今20周年,社會處於21日辦理「為愛轉動~單車騎行反暴力」活動,由處長蘇啟昌帶隊,組織社工員組成反暴車隊,大批隊伍繞行馬公市區引發民眾關注,藉此宣導「暴力零容忍」的觀念,對家庭暴力議題更多關注與重視。
家庭暴力防治法自民國87年施行,正式宣告「法入家門」的時代來臨,家暴法的保護對象由親密關係(配偶、前配偶及同居人)、親屬關係(卑親屬對尊親屬、手足間及姻親間),擴大到目睹或經歷家暴的兒少,甚至恐怖情人(非同居的親密關係),都在法律的保護範圍內,且施行民事保護令制度,成為被害人人身安全的護身符。
社會處表示唯有對暴力不姑息、不隱忍、不漠視,揭露暴力的事實,引入網絡服務資源,才能降低家庭暴力繼續發生的可能。
婦幼保護工作一直是縣府施政重點,除了對被害人提供保護扶助,如緊急安全庇護、社工關懷支持、法律諮詢扶助、緊急生活補助、保護令聲請等,更創設「相對人服務方案」,讓施暴的相對人也能受到關懷與輔導,提供情緒支持與法律程序陪同,給予衝突緩和的機會;另外,與澎湖地方法院合作設置「駐法院家暴及家事服務處」,社工員駐點提供民眾面對各項家暴及家事事件的諮詢,以及陪同出庭的服務。
建構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社會處結合警政、衛政、教育、司法等網絡單位,提供保護措施降低暴力發生,積極培植社區加入,激發全民防暴意識,共同營造友善社區,社會處預定於8月23、24日辦理「防暴種子初階訓練」,歡迎社區幹部、志工參加,一起創造「暴力零容忍」的幸福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