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臺南市108年度總預算案核列情形

  • 臺南市99年12月25日改制升格,但因為「財政收支劃分法」仍未完成立法程序,本市自有財源在6都中仍屬最低,合併升格以來,預算規模還是停留在縣市的加總,而未能有直轄市的格局,108年度尚須容納軍公教調薪及前瞻計畫市配合款,且仍有巨額負債必須償還,總預算之籌編仍非常困難,除持續採取緊縮政策,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另外市府亦積極開闢財源,許多重大開發案陸續完成後將大幅挹注市庫。
  • 臺南市108年度總預算案,原歲入編列842億5,339萬4千元,歲出編列872億5,339萬4千元,歲入歲出差短30億元,以舉借同額借款支應,惟市府為秉持嚴守財政紀律之原則、落實開源節流之精神與對市民的承諾,重新檢討各項收入財源及分年重大建設之執行進度及付款期程等,經調整後108年度歲入及歲出各為863億1,874萬4千元,預算平衡「零舉債」。
  • 臺南市108年度總預算案歲入及歲出經調整後各為863億1,874萬4千元達到平衡,其中歲出經常門648億8,727萬3千元,占75.17%,資本門214億3,147萬1千元,占24.83%。另以政事別來看,仍以教育科學文化支出最多,編列294億3,496萬7千元占34.1%,其次為經濟發展支出197億3,048萬2千元占22.86%。歲入則以稅課收入最多,編列472億9,194萬4千元占54.79%。
  • 市府自合併以來積極開源節流,並配合施政願景及旗艦計畫,優先支應新增編列重大計畫及建設,除了賡續編列治水經費、道路橋梁新建及養護等經費外,亦配合中央編列前瞻計畫經費,108年度共編列95億9,390萬1千元,其中市府配合款17億2,663萬2千元,這些重大建設將為臺南帶來更好的城市發展,另本市自有財源雖不如其他直轄市,惟考量財政狀況已逐年改善及警察、消防人員執行勤務的特殊性,除編列預算增購汰換相關裝備外,亦比照其他直轄市編列繁重加給及危險加給,並提高發放超勤加班費,此外,社會福利支出編列約122.98億元亦較107年度118.62億元大幅成長,其中長照計畫增加6億餘元,生育獎勵金第三胎補助也由原本每名1萬2千元大幅增加為3萬元,目的就是要讓居住在此的人民受到最好的照顧。
  • 臺南市108年度總預算案歲出編列863億1,874萬4千元,除人事費389億4,545萬3千元,農民健康保險、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國民年金補助、老農津貼、低收入戶家庭生活及就學補助、身心障礙者中低及低收入戶生活與保險補助等法定社會福利支出計52億2,289萬7千元,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補貼經費2億5,000萬元,債務利息5億9,000萬元、災害準備金8億8,000萬元、第二預備金4億元等法定經費外,另主要編列重點項目包括:

1.前瞻計畫共計95億9,390萬1千元(中央補助款78億6,726萬9千元,市配合款17億2,663萬2千元)。

2.路口監視器汰換、維修等相關經費及警消辦公廳舍興建、整修等相關經費2億905萬9千元。

3.65歲以上老人假牙經費1億3,000萬元。

4.道路、橋樑及公園建設維護經費23億717萬3千元。

5.新建道路橋梁及公園新闢工程3億1,519萬元。

6.路平專案計畫經費2億2,000萬元。

7.108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104-109)計畫5億4,840萬6千元。

8.污水、雨水下水道建設工程及地上物補償費等17億442萬1千元。

9.排水整治、抽水站及水閘門等工程7億1,365萬3千元。

10.抽水站、汙水廠、水質淨化場及水閘門等委外操作經費3億2,517萬1千元。

11.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土地、應急工程、橋梁改建工程等經費2億2,430萬8千元。

12.生育獎勵金1億6,151萬4千元,(第3名以後由每名1萬2千元調高為3萬元)。

13.委託區里辦理地方發展等經費(原補助區里基層建設暨精神倫理活動經費)1億2,101萬元。

14.委由各區辦理環境綠美化、道路路面及排水溝維護、巷弄排水溝新建工程、廣播設施購置等相關費用7,874萬7千元。

15.辦理市內各區農路修建改善工程1億7,200萬元。

16.2-4歲幼兒教保券經費7億2,977萬元。(市負擔,公立每人每年1萬元,私立每人每年3萬元)

17.私立幼兒園公幼化補助2億9,600萬元。

18.老人重陽敬老金及禮品2億9,001萬1千元。

19.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經費22億3,546萬6千元。

20.美術館興建工程等經費3億元。

21.臺南市立圖書館總館新建工程經費4億5,000萬元。

22.臺南市菜寮化石文化園區改建工程經費5,000萬元。

23.107年度住宅補貼計畫1億8,064萬4千元。

24.城西、永康焚化廠委託代操作營運服務費用1億6,101萬7千元。

25.辦理垃圾焚化廠、掩埋場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及掩埋場附近漁塭、農地等補償金1億8,550萬9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