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小學為本會所辦之實驗教育之正式名稱,經新北市教育局核准立案,並有註冊商標。
但是,在應曉薇議員於2018年6月2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露新北市某國小性騷擾一案中,應曉薇議員卻在記者會內容及新聞稿中,誤用森林國小、森林小學、森林式小學等詞。記者會後,中天新聞、中時電子報、公視,以「森林小學」報導此事,造成本會會譽及森林小學校譽,橫遭嚴重之損害。
本會迅速致電應曉薇議員辦公室更正,該辦人員先更改刪除「森林小學」、「森林國小」之部分誤用,並將用語改為「森林式小學」不過,森林式小學校園這幾個字仍然指涉曖昧,特意留下森林字眼,也使人存有疑竇。就移除「森林式小學」,以及本會會譽及森林小學校譽回復之事宜,本會再次以電子郵件方式,要求應曉薇議員辦公室以聲明致歉之方式勘正錯誤,將其致歉、更正聲明發送至該新聞稿所寄之記者,並於應曉薇議員粉絲頁上公開公布聲明內容。雖「森林式小學」之用語於同日午夜移除,惟至新聞稿發出之時,尚未接到應曉薇議員辦公室對於事件處理之後續回應。
另本會對於前開誤用「森林小學」、「森林國小」、「森林式小學」之個別公司,本會一一去電請求更正,並促請其公告澄清,雖皆獲更正,但截至目前,僅中天新聞主動來電處理回復名譽之事宜,尚未接獲中時電子報、公視對於回復本會及森林小學名譽要求之回應。
對於上述事件,本會嚴正聲明:
- 對於應曉薇議員願意面對保守的教育體制,以兒童之立場及兒童權利之觀點關心教育,本會予以肯定。
- 應議員一開始使用「森林小學」、「森林國小」,本會請求改正後再改為「森林式國小」,最後才願意移除森林二字。本會從過程中充分感受到對於進步、開明、領先之教育的一種無可言說之惡意,本會感到十分詫異。
- 對於本會促請應曉薇議員就誤用森林小學名稱事件,公開聲明並致歉之要求,應議員卻相應不理。這樣的作風,就如同新北市某國小性騷擾案中,校方僅將狼師請出校園,以為這樣就已盡責,其實有相同的錯誤:對於所造成的傷害,連一聲道歉都不願意表示,只抹去錯誤的痕跡,而不積極修復傷害,此與發生性騷擾案之新北市某國小,態度如出一轍。應曉薇議員不願公開處理誤用「森林小學」名稱的行徑,與其關切之教育問題,其實是相同的,我們至感遺憾。
- 對於前開媒體未盡查證之責,此等疏失實為社會上媒體謠言盛行之來由。雖說疏漏難免,孰能無過,但迄今仍未以公告勘誤、致歉,或與本會聯繫回復名譽事宜之中時電子報、公視,與應議員的態度,相差無幾。對於以上個別公司尚未能以積極行為回復本會、森林小學受損害之名譽,本會非常失望。
- 倘若應曉薇議員、中時電子報、公視仍不採公開聲明、致歉等積極作為,回復本會、森林小學之名譽。則對於本會、森林小學名譽因上述情事受損之狀況,本會將研究法律、制度可行之方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