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漁船意外事故,常造成人身安全及船舶財產嚴重損失,?降低縣內船舶災害發生率及提升漁民(工)防災成效,本縣消防局大倉消防分隊於本(8)月1日上午9時,由小隊長葉龍昇率員前往轄內實施「漁船防火防災」安全宣導,以分送中、外文對照船舶預防災害宣導單等方式,提醒大家平時應「定期檢查船舶油路是否漏油」、「電路管線是否裂化及鬆脫」、「電瓶接頭易因風浪過大造成鬆脫短路」、「發現問題應立即修復」及「應避免於船艙內抽菸」等安全事項,以減少造成各種災害的危險,透過淺顯易懂的專業解說與案例教育等方式,有效灌輸漁民(工)用火用電安全觀念,進而重視防範災害意外發生。
日前外垵籍「再興旺16號」漁船,在澎湖花嶼西50浬海域發生火燒船意外,經海巡署船艇及附近作業漁船搶救,火勢順利控制撲滅,幸人員平安無事歸來,惟修繕費用所費不貲,討海人的辛勞及危險可見一般。位居本縣離島的大倉村,居民大多以漁業或水上遊憩業做為主要經濟活動,並多有屬於自己的船舶,民眾出入亦皆須仰賴船隻接送,在生活中佔有極重要地位,然現在船舶大多以玻璃纖維建造,極具易燃性,在船隻擱淺、碰撞、火災及翻覆等意外事故因素裡,又以火災最為難以及時救援、損失也最為慘重,且影響漁民家庭生計甚鉅,該分隊特別指出,漁船危險事故主要是引擎室中,油品或燃料與火源接觸引發,次為由烹調用的火爐及電器用品所引起,要減低漁船火災損失,建議應採取「危險預防」及「災害抑制」的方式,例如於出發前作好主機室的機器檢查,避免有漏油的情況,在漁船作業中儘量避免使用火爐及電器用品,如有需要則應有人員在旁警戒,並加裝「火警警報器」以避免災害發生機率,另為降低事故發生的損失,應於主機室及膳宿區準備滅火設備,人員落實平時保養及消防器材使用的熟練度,以期能於初期火災剛發生時,立即採取行動以減輕災害損失。
「自己財產自己保護」。做好防範漁船火災事故,保護自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仰賴漁民朋友平時的定期檢查保養,以及漁船作業過程中用火等安全細節,切莫因人為一時疏忽,而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遺憾,大家都能平安出航豐收返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