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推動節能減碳,讓資源永續利用

桃園市政府秘書長李憲明今(13)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中壢區公所「節能管理及再生能源利用」專題報告後表示,中壢區公所推動節水、節電及綠能發展成效卓著,成功案例可為其他機關的範本,期勉各機關重視且持續推動節能減碳及資源永續利用,營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中壢區長吳宏國表示,中壢區公所在廳舍管理上,面臨建物與設備老舊的問題,如:老舊變壓器耗電、水管老舊破裂、漏水及水塔浮球故障等,區公所採取耗能設備汰換、建置雲端能源管理系統及再生能源使用等方式改善。在耗能設備汰換方面,採購高效率變壓器,讓高壓供電更安全穩定,每年可持續節電約3萬5,000度,每年省下14萬5,065元;裝設LED燈具,每年可持續節電約2萬5,000度,每年省下10萬3,500元。此外,建置「雲端能源管理系統」,運用網路科技與雲端技術,可即時監控每日、每月用電、用水資訊,用電用水異常時會主動警示告知,並可監控契約容量等,達到節能功效。在再生能源使用方面,民國100年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至107年4月2日止,已減少碳排放量1萬9,588公斤,節省電費15萬5,647元;亦建置「雨水貯留系統」,供應大樓植栽澆灌及廁所馬桶用水,建置「小型風力發電系統」,提供市民手機充電及區公所佈置裝設電源使用。

吳區長指出,統計96年至106年,每年用電度數由136萬9,800度減至73萬5,900度,減少46.28%;每年用水度數由1萬2,854度減至6,025度,減少53.13%,節電及節水功效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