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因欠繳稅捐,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傳繳通知,應先判斷傳繳通知之真偽再進行繳納,避免受騙。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行政執行機關所寄發的公文書,均蓋有機關關防及記載承辦人員的姓名、電話等,若有疑問可先打電話向該執行機關、移送機關查證確認真偽;再者請注意繳納期限,凡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通知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商店各門市繳納,免加收手續費,若不慎過期或稅額在2萬元以上者,請盡速洽所屬移送機關開立稅額繳款書,持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亦可依通知書所載金額至郵局購買匯票,併同通知書以掛號郵寄至執行機關或移送機關繳納。
稅務局呼籲民眾切勿對傳繳通知書置之不理,以免嗣後衍生薪資、存款被扣押,或財產被查封、拍賣等強制執行情事,損及自身權益;欠稅人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所有的欠稅,可至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以免財產被強制執行。
民眾若尚有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