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購置空調節能、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縣府獎勵補助持續進行中!

本縣107年購置空調節能補助目前補助數量僅剩300台,因民眾申請踴躍,縣府將與中央爭取補助台數,核准後將採後補辦理,另太陽能熱水系統仍有補助額度,請民眾儘速申請。

  申請空調節能補助時需備齊下列文件提出申請:(一)補助購置節能標章產品申請表。(二)購買受補助產品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收據正本(收據應加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載明銷售商店之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三)受補助產品之廠商保證書(卡)顧客收執聯正本(載明廠牌及機型),經受理單位蓋章影印後歸還。(四)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五)電匯戶頭帳號影本。(六)產品所附之第一、二級節能標章貼紙。(七)安裝後照片:窗型冷氣:安裝後正面照一張及產品上張貼可清楚辨識型號及種類之商品標示一張,共二張。分離式冷氣:安裝後室外機正面照一張及產品上張貼可清楚辨識型號及種類之商品標示一張,共二張。以上文件若有缺件,不予受理。補助金額以購買節能冷氣機之單價金額百分之三十,並以新臺幣三千元為上限,每人以申請二台為限;法人團體機構、公司行號以申請十台為限;電器行代送申請表以每週送件三十台為限。

申請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需依經濟部訂定之「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申請,應檢齊申請書表向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提出補助申請(3,000元/m2),並於中央審查通過暨核定撥款程序後一個月內,憑撥款通知單影本及三年保固書影本、相關原始憑證向本府申請加碼補助。申請熱水系統補助金額與其他機關同項目補助金額之合計總額不得高於購置總價百分之七十,同一戶集熱面積補助基準以6平方公尺為上限(補助金額最高18,000元),但公有建築物、旅館及民宿業經專案申請者不在此限。

  澎湖縣政府表示詳細申請資訊可參考「澎湖縣政府推廣購置節能家電獎勵補助作業要點」及「澎湖縣政府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補助作業要點」,或至澎湖縣政府建設處網站、澎湖縣政府建設處Facebook粉絲團查詢或洽澎湖縣政府建設處王小姐,電話06-9274400轉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