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瑞隆呼籲救國團盡速還財於民 青年活動中心立即停止特權違法經營

立法委員賴瑞隆今天出席立法院「救國團轉型正義大怪獸!」記者會時表示,救國團長久以來以社會團體為名,卻經營龐大事業,特權使用土地、所經營補習班未完全立案、青年活動中心未符合旅館業規定,過去至今如何累積至57億元的總資產從未向全民交代,且其每年可動用收支預算近30億元,也僅需向內政部報備簡要財報,個別業務營運狀況沒有人可監督,賴瑞隆主張,這個過去黨國體制下的產物,應盡速還財於民,回歸民主機制,才能符合全民期待的轉型正義。

賴瑞隆表示,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經營規模龐大,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房間265間,可容納922人,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房間106間,可容納519人,墾丁青年活動中心房間100間,可容納360人,都遠高於旅館業房間數30間的下限;然而它們的土地使用機關用地、原住民保留地、森林區林業用地等,而非旅館業應符合的商業區、住商混合區,或觀光用地;消防安全檢查採寬鬆的?乙類?,每年檢查一次,而非旅館業的?甲類?,每半年檢查一次;公共安全檢查採用比照民宿、宿舍、安養院等較寬鬆的H-1級,每2年申報一次,而非採用旅館業的B-4等級,每年申報一次;以及房間面積與電梯設備等也都未符合旅館業規定。其每年提供60萬人次住宿、120萬人餐飲,卻都是在違法的情況下,對於旅客的消費品質、消費安全毫無保障。

賴瑞隆提供民眾檢舉今年1月份於復興青年活動中心的照片指出,青年活動中心所服務的對象並非僅限於青年,所提供服務還包括商業型的?工商聚會?與一般民眾的?庭園咖啡?等,所熱烈歡迎的團體還有工商團體、宗教團體,及中國學生等,且其所販賣套餐、火鍋、麵食等餐飲的消費水準幾乎與民間無異,卻以教文公益為名,連年免稅,相較於一般合法經營的民間商店,極不公平。

賴瑞隆表示,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在國人觀念中普遍認定為旅館業,卻在過去政府強力壓力下,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向?主管青年事務?的教育部,賴瑞隆認為教育部應立即正式公告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而因其所提供服務對象更未符合發展觀光條例過渡期?特定對象?的條件,交通部觀光局應立即以違法旅館處置,讓這個黨國體制下的產物早日走入歷史,以符合社會轉型正義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