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記得稅務資料有異動時應儘速向稅務局提出更正

納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合法節稅則是人民的權利,澎湖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若稅務資料有任何異動,應儘速提出更正,確保自身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諸如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課稅,民眾若有符合離島車輛或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者或車輛有遺失、停駛、報廢等異動,均應立即提出申請,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即可按實際使用日數計算全年期稅額,對於未使用的日數則依規定可申請退稅;房屋稅係按月課稅,民眾房屋如有拆除改建或使用情形(營業改自住)變更時也要儘速申請,才能享有房屋稅停徵或改課的節稅福利;地價稅係按年課稅,民眾的土地,只要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要件,並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地價稅即可適用2‰的優惠稅率(一般用地的稅率是10‰~55‰)。

  民眾如尚有其他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