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業鬆綁七休一? 公視、東森、中廣工會齊反對


媒體業將鬆綁七休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3/13)邀集廣電媒體勞資雙方研商放寬七休一,資方團體表示逢元首出訪、國際賽事、重大意外災害時皆有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七天」之需求,希望NCC同意放寬七休一,但媒體工會堅決反對,強調七休一是底線,NCC不應協助資方降低勞方的勞動條件。


記者 /張智琦報導(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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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媒體業工會在NCC大門前反對鬆綁七休一。(攝影:張智琦)

多個媒體業工會在NCC大門前反對鬆綁七休一。(攝影:張智琦)

近日各大媒體業公會紛紛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希望政府將媒體業納入《勞基法》第36條第4項「鬆綁七休一」之適用行業。由於平面、廣電和網路媒體的主管機關不同,上週五(3/9)文化部先行針對平面媒體召開七休一放寬會議,今日則由NCC針對廣電媒體召開勞資協商會議,預計之後將陸續召開雜誌出版業和網路媒體業的會議。

今日下午廣電媒體的勞資協商會議召開前,代表勞方的公視、東森、中廣工會和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等11家工會率先在NCC門口舉行記者會,表達「嚴守七休一底線」、「勞資先簽訂團體協約」的訴求。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表示,前年(2016)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等資方團體就曾要求前行政院長林全放寬七休一,今年《勞基法》修正案通過後,資方又再度提出放寬七休一要求,理由不外乎「元首出訪」、「奧運等國際賽事採訪」、「重大天災或突發事件」、「年節錄影存檔」有所需求,但這些理由早已被工會駁斥過,認為資方不思補足人力,反而一再想壓低成本剝削勞工,勞方相當不能接受。

東森電視工會理事長廖啟光也認為,「七天需有一天休息」是勞工的底線,一旦開放讓勞工連續上班十二天,將造成過勞問題,堅決反對媒體業放寬七休一。他也駁斥資方的說法,指總統出訪一年僅兩次、奧運則四年一次;面對重大災害,各家電視台只要有充足人力即可應付調度,不應以此為開放理由,把特例變通則。

中央廣播電台工會理事長江明聰也說,廣播業媒體條件已很低劣,面對中國大陸提高勞動條件吸引人才,政府若再放寬媒體業七休一,難道要逼勞工出走嗎?他呼籲資方在人力需求上盡到責任,不要把成本轉嫁到勞工上,造成勞工身體健康出問題。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由於個別工會和資方談團體協約的過程遭受很大阻礙,全傳媒和11家媒體工會共同主張,多家企業工會應聯合起來和複數的資方集體談判團體協約,對於例外型態、勞動條件和配套措施達成共識,才有討論是否修正七休一的基礎。

在場媒體工會也高喊「爆肝沒有好節目,過勞沒有好新聞」,呼籲NCC召開勞資協商會議,不要幫雇主喬勞動條件,應嚴守中立立場。

全傳媒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認為資方要開放七休一例外,應先經過勞資協商程序才有正當性。(攝影:張智琦)

全傳媒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認為資方要開放七休一例外,應先經過勞資協商程序才有正當性。(攝影:張智琦)

會後鄭一平接受記者採訪表示,NCC認為除了資方提出的「海外採訪」需求有討論空間外,其他如「年節錄影存檔」,資方皆須做好人力調整,並無開放必要。NCC也強調是因廣電同業公會提出申請,才召開本次諮詢會議,之後還須經勞動部的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才會確認是否開放。

鄭一平認為,資方想要開放七休一例外,應先經過勞資協商程序才有正當性,而不是逕行向官方申請;政府若要開放,也應考慮個別媒體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前科」,對於常違法、勞動條件不佳的媒體,勞動部根本不應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