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執行2018年2月6日市場風險控管作業說明

2月6日發生了選擇權買權價格逆市場走勢事件,針對近日市場之不同說法,期貨公會表示,參與期貨市場之交易人須知期貨交易為零和遊戲且具

逐日洗價之特性,其交易結算機制與現貨有所不同,惟有期貨商與交易人攜手合作瞭解風險管理風險,才能創造雙贏。

期貨公會對於2月6日事件說明如下:

一、期貨交易結算制度與證券投資結算不同

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就交易人未沖消之部位計算當日浮動損益,並就損失金額自交易人帳戶直接撥轉,此與證券市場每日收盤價與投資人成交價格之現金撥付無關有所不同。

倘投資人持續損失致其『風險指標』低於開戶時之約定比率,期貨商將以整戶清算的方式執行砍倉。由於近期國際股市波動大,期貨商對交易人應加強落實風險控管,並應提醒其客戶關注持有部位狀況及權益數變化,做好資金管理及風險控管。

二、期貨商砍倉所依據的風險指標意涵

風險指標的意涵就是當交易人帳戶內的權益數(含所有部位綜合損益)低於約定金額時,交易人可能會面臨無法承擔『逐日結算』風險,當交易帳戶權益數水位低於此約定金額時,期貨商將開始以整戶清算的方式執行砍倉作業。

期貨商採行整戶清算的方式進行全數砍倉(不論個別商品部位是損失或獲利),係因為期貨商在執行砍倉的當下,無法預期未來行情走勢如何,不存在『對交易人最有利的方式』之觀念,因此交易人應理解砍倉之觀念與原則。

三、集中市場的價格由市場決定

市場價格形成的要素是多樣且隨機的,本事件發生買權價格逆著標的物價格發展,交易人自應對隨機的市場價格波動進行帳戶風險之管理。觀之國內市場於2011年8月買權標的物大跌,買權卻上漲;2015年4月賣權標的物大漲,本應下跌的賣權卻上漲,亦曾發生類似狀況,其風險管理觀念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