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訊】「又堵車了,馬路前方出現一塊圍設施工區域,而穿著警示背心的義交,連忙著揮動指揮棒指揮交通,疏導車流。臺北市怎麼一直在挖馬路?」這是多數市民的心聲。臺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中心(簡稱道管中心)說明,道路施工並不一定是進行道路挖掘作業,多數為設施物權責機關(構)正在進行短暫維護修繕,而道路圍設是為保護現場工作人員安全,也是為避免交通意外事故,請市民體諒。
道管中心陳宏銘主任表示,臺北市是一個公共建設完備、基礎設施完善的大都會城市,人口密集,且每年容易遭遇颱風侵襲,為降低風災造成設施受損影響民生,交通號誌、路燈、監視器等設施物所需電力、訊號網路,甚至民生用電桿線,多數也已完成地下化,但為維護地下維生管線,相對的就時常進行人(手)孔蓋啟閉檢查及維修作業,因此需短暫圍設道路。另道路上各種基礎建設,例如:經巡查或市民反映道路坑洞或凹陷等修補,路燈、號誌燈故障修繕,或是行道樹修剪等作業,均須短暫道路圍設,才得以進行修繕施工。而道管中心自104年7月1日成立後,致力於智慧化管理與整合道路挖掘施工,橫向協調聯繫各管線機關(構),降低道路挖掘施工數量及重複銑鋪情形。經統計108年1-11月道路挖掘件數(6,512件)較104年同期(9,369件)減少30%。
道管中心挖掘管理科黃繼模科長表示,臺北市道路挖掘埋設或維修地下管線,當日施工完畢必須開放車輛通行,施工單位須將所挖掘管溝完成回填為臨時修復路面,並噴漆加註預定銑鋪日期及施工單位,除可供市民有效辨識施工資訊,亦可督促管線單位加強臨時修復路面的自主品管,以達到資訊公開透明及全民督工。另外,對於道路挖掘路面復舊,臺北市更要求8公尺以上道路,挖掘後道路復原,必須配合車道標線或分隔線,以至少一車道寬或半路幅寬度銑鋪修復路面,8公尺以下道路須以全路寬銑鋪修復路面,避免挖掘修復路面像似補丁。
道管中心補充說明,目前臺北市在道路上挖掘或維護施工,均須向道管中心申請路證,施工前須先完成通知當地里長及警察分局之程序,始同意預約次日施工。而施工過程亦須依規定APP通報與全程攝影,施工即時影像可於臺北市「愛臺北APP」查看,施工透明且由全民督工。市民如發現有施工單位有施工不良或未依規定施工,可向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反映,或向道管中心監控室值班人員(電話:02-8978-8900轉8015~8017)反映,將可即時通知現場施工單位改善或派員前往現場查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