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揆:公權力執行應兼顧愛與公益 並注意方法的適當性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5)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法務部「行政執行績效與策進作為」報告後表示,該部行政執行署秉持「執行有愛,公益無礙」的精神,進行各項徵起工作,值得肯定,日後也請持續注意執行方法的適當性。

賴院長進一步表示,行政執行署在貫徹國家公權力時,針對面臨經濟困境的弱勢義務人,除採取緩徵措施外,更透過各種方式,包括轉介社福機構、就業服務中心,或通報地方政府提供救助,都是政府機關在執行公權力時值得仿效及抱持的態度。

賴院長指出,有關行政執行機關受理的小額案件量大幅遽增,造成各地執行分署業務負擔,除請行政執行署持續與相關機關溝通調整作法外,也應評估從法律面檢討,從源頭減量,以符行政效益。

法務部表示,行政執行署成立於89年,其所屬各執行分署自90年起陸續成立,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的專責機關,迄今已滿17年,執行績效屢創新高,截至去(106)年12月底止,徵起金額已達新台幣5,026億餘元,超過該部歷年法定預算總數(4,536億餘元),對於挹注國庫收入有極大助益。

法務部指出,近年來行政執行案件類型及數量產生巨大變化,特別是小額罰鍰、欠費案件,幾乎以每年百萬件速度激增,對此,行政執行署實施許多變革與創新的因應作為,例如推動「批次查詢義務人存款餘額」,深化案件的執行,一年內為國庫額外徵起10億2,729萬元。另對於各分署代收案款或其他相關款項,推動電子化作業,均已提升行政效能及執行效率。

法務部進一步指出,針對各種特定類型的執行案件,推動專案同步執行,例如「第三、四級毒品罰鍰、怠金執行案件專案」、「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ETC)專案」等,其中「第三、四級毒品罰鍰、怠金執行案件專案」,106年徵起1億3千餘萬元,超越前3年徵起金額。此外,對於弱勢義務人的協助,累計達3,5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