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趙藤雄遭起訴,擔憂大巨蛋未來


圖片來源:柯文哲

北檢今(31日)偵辦遠雄集團涉四大弊案,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與其子趙文嘉、趙信清,違反證券交易法申報財報登載不實罪嫌,提起公訴。

北檢新聞稿提到,趙藤雄、趙文嘉等人,明知遠雄人壽工程個案,均是遠雄集團營造體系分別以5家公司名義向遠雄人壽公司承攬施作,但他們未將實際承攬此工程的遠雄營造公司、東源營造公司,在工程中所產生的會計項目紀錄在帳冊內,也沒有在財務報表附註記載相關內容,充分揭露關係人交易,導致這兩間營造公司96年度至105年度的財報發生不實結果。

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涉遠雄人壽掏空案、行賄前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等案。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罪起訴趙藤雄、周勝考、洪嘉宏、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等31人,緩起訴13人,緩起訴金額4710萬元,已繳回犯罪所得3550萬元。其中趙藤雄部份,檢方認為,其欠主事者擔當、犯後態度不佳、避重就輕,合計共遭求刑24年,而趙的兩個兒子趙文嘉、趙信清也被依財報登載不實起訴,為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


遠雄弊案可分為5部分,其中包括遠雄人壽掏空案;海山煤礦開發案等行賄新北官員弊案;大巨蛋案消防審查部分;大巨蛋弊案議約圖利;遠雄眷改營建署主秘收賄弊案。

趙藤雄藉遠雄人壽龐大資金,進行不動產開發投資,擴大事業版圖,藉「董事長」主導地位,恣意操控集團所屬公司及員工,隱匿遠雄人壽利害關係人交易的事實,讓公司治理及內控機制功能完全喪失,並讓遠雄營造等公司淪為個人營造部門。

施作總契約金額207億多元工程,卻未獲取分文合理利潤,嚴重損害其資產及股東利益,前後犯罪期間長達10年,且至今仍將犯罪事實推託是下屬主導,欠缺主事者擔當,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量處10年徒刑。

土城及新莊部分,海山煤礦舊址該區域有斷層帶及地震帶分布,還有土石流危險潛勢溪經過,應採低密度開發,但遠雄謀取鉅額開發的私人利益,賄賂被告都市計畫委員劉演交放寬開發案建築高度至100公尺,更賄賂周勝考施壓,預估不法獲利高達25億。檢方指出:趙藤雄習慣行賄公務員,排除進行開發案阻力,獲取鉅額利潤,無視開發案土地環境容受力限制。


趙藤雄今遭起訴求刑24年。台北市長柯文哲,擔心大巨蛋後續沒人可做決定。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市長擔心是多餘的。「趙藤雄先生」是遠雄的創辦人,但並沒有在公司擔任負責人的職務,遠雄大部分的業務都已交由專業經理人來處理,這幾個月以來,可以看到遠雄在各方面的營業、成長並沒有受到影響。

至於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台北地檢署調查,李受任台北市長馬英九指派,擔任大巨蛋案甄審委員及議約主談人,卻利用這個角色,違法變更興建營運契約草案、設定地上權契約草案,逕行增訂地上權及營運資產處分的例外條款;以及變更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草案原公告的違約金條款,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0年。而前總統馬英九是否涉案?北檢將另案偵辦。

相 關 資 料 :

北檢遠雄新聞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