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同婚比照異性

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於6月14日,上午召開第二次跨部會「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針對民法親屬編婚姻內容進行討論;會中決定,不論男性、女性同志,訂婚年齡為17歲、結婚為18歲,若未成年訂、結婚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同婚異婚平權

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表示:「在禁婚限制上,雖然同性婚姻不會自然生育,但目前也禁止人工生殖,沒有下一代健康的問題,為考量社會的倫常觀念,同性婚姻也比照異性婚姻,禁止6等親內結婚;婚姻形式與異性同樣採用登記,須符合「書面」、「2位證人」、「戶政機關結婚登記」等三要件才算成立;夫妻財產制規定也完全適用於同性婚姻。」

陳美伶更表示:「相信同婚朋友,也是希望享受與異性婚姻同樣的待遇,所以下星期的會議將會聚焦在婚姻普通效力,包括同性配偶住所、同居義務、貞操義務以及姓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