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7(六月刊)醫療修法路遙遙

改革醫院陋習 人民健康才有保

為強化財團法人醫院,治理和財務的公共監督,上個月(5月)17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了《醫療法》相關修正案初審。然而,有關「終結萬年董事長」、「搶救血汗醫護條款」、「勞工董事」,及讓醫院的年度收入計算基礎「從醫療收入結餘擴大至所有收入結餘」相關重要修法條文,卻因無共識遭到了保留,交付二讀政黨協商,使得財團法人醫院改革恐將面臨變數。

當日初審僅有少數通過條文,符合民間醫療改革團體期待,一是在立委林淑芬的堅持下,讓原先衛福部只限制「一定規模以上」醫院,設置公益監察人的條文,改為不分規模。財團法人醫院都應設置公益監察人,有效公正監督醫院的盈餘和資產。二是財團法人的股票和債券都必須強制信託。

醫療法草案出爐 醫改露天光?

今年4月初,行政院通過了衛福部提出的《醫療法》修法草案。衛福部次長蔡森田指出,本次修法重點有三大目標,分別是「加強公共監督、終結萬年董事會」、「財務資訊透明公開」、「擴大社會公益投入」。

雖然行政院版本之改革方向,一直是民間醫療改革團體和醫護人員工會長年推動的目標,也有著相當的民意基礎,例如在前年總統大選期間,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醫療全國民調顯示,有85%民眾是支持立法規定,財團法人醫院盈餘應優先用於,提升醫護品質及改善人力。

有修法沒罰則 效力備受質疑

然而,行政院版本具體修法內容,在醫改團體及醫護人員工會看來,其卻形同是隻虛有其表的「無牙老虎」。原因有三,第一是因為該「搶救醫護條款」,讓醫院盈餘來改善血汗醫護法條,根本沒有對未落實醫院訂立相應的罰則;第二是在財產的監督上,它並未普設公益監察人,只限制「一定規模以上」之醫院才需受到監管,且未受跨部會查帳機制;第三是財務管理上,缺乏醫護人員的薪酬委員會設置。

政院版的醫療法草案,被認為是「沒罰則」、「不查帳」,董事會運作仍是「老闆說了算」三大缺失,縱使政院版改革在立法院如期通過,其實質的效力仍備受質疑。

服務業亞軍 醫院免稅賺大錢

為何改革一路都窒礙難行?據傳此修法,疑有十家醫院經營者組成國會遊說團,要全力阻擋此次修法,給予修法立委施加相當大的壓力。根結的原因正是來自於,改革背後所涉及巨大利益及權力結構。

財團法人醫院獲益能有多驚人?民間醫改團體-醫療改革基金會,曾檢視全國醫療財團法人在100年度的財報,指出這40家醫院有八成(32家)的醫院有盈餘,總計其年獲利盈餘高達有233億元,且基於現行對於財團法人醫院稅務優惠、減免,這40家醫院有超過一半的醫院是免繳稅!

以醫療財團法人的總獲利(稅後純益比)排行,前10名分別為長庚、慈濟、亞東、彰化基督教、奇美、新光、門諾、國泰、嘉義基督教、振興。其中長庚所屬的醫院總計盈餘,高達173.95億元,該年度光是林口長庚一家醫院的醫務獲利就有10.86億元,非醫務獲利有68.45億元,林口長庚也是衛福部各醫院不論在醫務收入或整體收支盈餘排名常勝軍(根據衛福部最新資料顯示其在104年度的醫務收入就高達256億元,收支盈餘高達19.43億元)。

難怪天下雜誌在2011年「1000大企業調查」中,醫療服務業在繳稅後的利潤高居所有服務業第二位,僅次於電信服務業,高於建設、投資控股、房屋仲介等服務產業。

利潤至上 人事成本難調

儘管不少財團法人醫院,例如長庚、亞東、國泰、為恭、行天宮等七個醫療財團法人,它們在醫療業務的服務量,以及整體收支盈餘都是成長,但這些醫院的人事成本所佔的比率卻是下降的。

此外,還以可發現,不少營收良好的醫院,卻未善盡其公益責任,尤其是那些由企業作為管理層的醫療財團法人。錢雖賺最多,但在公益支出佔的比率卻不及部分醫療收入虧損宗教型醫療財團法人,例如恆春基督醫院,其將21%的醫療收入都投入公益,而亞東的公益支出比率僅佔醫療收入的0.58%、長庚卻僅佔1.89%。

「私」人醫院 家族把持

醫療事業除了可帶來鉅額利益外,另一個讓董事會始終拒絕終止萬年董事、設置勞工董事和公益監察人原因,醫院早已被這些董事長或董事們,認為是「家業」、「私產」,除了自家人外,其餘人無權干涉。

如同私立學校,這些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也有著萬年董事會的問題,這些醫院長年以來,就為特定企業家族、宗教團體或個人所掌控。例如長庚財團法人醫院就形同台塑「企業資產」、王家的「家族醫院」,再加上長庚擁有大量台塑主要企業的股票,其角色上也如同是台塑集團重要「控股公司」。

董事五鬼搬運 醫院盈轉虧

由於董事會為少數人所壟斷,伴隨此權力而來的利益,更是使得醫院成了少數人的禁臠。這些醫院董事會,往往會透過以下幾種「關係人交易」、「捐贈」或「借貸」方式,來進行對於醫院資產的實質掌控和利益輸送。

依據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弊案整理,醫院「五鬼搬運」手法大致為,手法A:透過捐贈的方式,將醫院盈餘流向原企業或法人的其他機構。手法B:向關係人/企業承租醫院用地或借貸。手法C:讓醫院各項業務,例如醫療器材和工程、保全、清潔等,全交由母企業底下或特定關係人公司承攬外包,進行「利益輸送」。有些醫院甚至透過「利益輸送」手法,讓醫院財務直接「轉盈為虧」,使得帳目上虧損,告訴醫護人員要共體時艱。

改革血汗醫院 健康才有保障

財團法人醫院,在過去30年來,成長約132%,佔全國病床的百分比由16%成長至46%,佔我國健保約56%支出。平均每家財團法人醫院的收入,約有9成是來自於健保,這些數據多少說明了,財團法人醫院改革或沈淪,如何與民眾健康福祉緊密相關。

試問當醫院成了只求利潤,不願改善醫護人員勞動條件的血汗醫院,該如何確保整個社會的醫療和健康品質?而當醫院成為少數人尋求私利的禁臠時,又該如何維繫整個社會的公共福祉?

財團施壓立委 全民要緊盯

長年以來,財團法人醫院缺乏公共監理孱弱體質,導致醫護人員勞動條件、董事會的組成和運作,及醫院的財務流向,分別出現了「血汗化」、「財團化」及「私有化」的病徵,日益嚴重。

朝野立委接下來,能否頂得住醫院「老闆」壓力,補足行政院版的草案,通過醫療法修法(例如訂定罰則改善血汗醫護、設置勞工董事和薪酬委員會及公益監察人、設立財務查帳機制等)來有效去除病灶,換得社會大眾健康福祉,抑或是如日前私校法修法,再度礙於利益團體遊說壓力下退縮,影響著你我的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