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屆─苗警加強宣導廉政倫理規範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官網

為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苗栗縣警察局長金浩明於週報中指示:端午節期間為廉政工作重點時期,請各單位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機關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間,遇有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單位,且應即登錄建檔。

局長金浩明在會中另表揚該局督察科、行政科、資訊科、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交通警察隊及通霄分局,在日前分別針對轄區內合法電子遊戲場涉嫌經營賭博電玩積極蒐證、布線,其中在竹南分局轄區當場查獲賭客40人及查扣賭資59萬餘元,頭份分局轄區當場查獲賭客10人及查扣賭資5萬餘元,均依法移送法辦,並要求所屬各單位,加強取締轄內風紀誘因場所,阻斷風紀誘因,落實考核、清查及機先防制,以防範員警風紀發生。

為落實相關規定,該局政風室並指派專人負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廉能政府已是先進國家一項重要指標,局長金浩明籲請社會大眾勿向員警送禮、邀宴,支持該局相關廉政舉措,攜手共建廉潔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