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司改通過

圖片來源: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網站

如果「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那麼兩個人會結婚,不就是因為相愛嗎?怎麼又說是元配找了老王、小三是真愛,而婚姻的另一半是第三者?

5月18日司改國是會議打著「防止下一個房思琪」的口號通過「通姦除罪化」決議,令人費解的是,誘姦和性侵跟通姦有什麼關係?遭到許多法界人士、婦女團體與社會大眾的質疑與批評。

司改須全民力挺 改變還要完整配套

司法改革是人民非常關注的議題,建立一個屬於人民、回應人民需求、讓人民可以參與和信賴的司法體系,但至今台灣的人民並沒有參與,會議內容也不能公開錄影,甚至連最的結論不僅配套不完全,也不是全民所期待。

或許蔡總統自認台灣正一步一腳印的改變,但是四年不長;民調還剩多少,還有多少可以跌?政策規劃須和全民溝通,不可閉門造車。難道蔡總統已忘,馬前總統的「今天不作,明天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