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來源:教總工會網站
2017年5月8日立法院完成初審《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會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擔任主席,將原本行政院版本中的第40條:「退休教職員退休所得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扣減退休教職員退休所得後,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作他用。」中的「各級政府」改成「中央政府」,意即未來從「恩給制」及「18%」所節省的經費,只由中央政府將所節省的經費挹注至退撫基金,而原屬地方政府的則不用挹注。會中針對這個變革,教育部長潘文忠提出質疑:「恩給制與18%的給付比例,中央政府占30%、地方政府70%;其中如果沒有地方政府的撥補,基金大概差十年破產。」於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烈懷疑,政府高唱一定要改的「年金改革」,其實是將退撫基金推向更快破產的方向。
去年9月3日,銓敘部周弘憲認為年金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精算報告指出,假如按照目前制度下去,軍公教年金帳戶將會在未來15年內相繼破產;因此,應該要增加年金水庫的蓄水量。但是,目前在立院討論的「年金改革」卻磨刀霍霍向著已退休人員,意欲將由政府編列預算、舊的「恩給制」及「18%」在短期內全數歸零;卻加速「退撫基金」的破產。「恩給制」及「18%」早已在民國84年就已走入歷史,而能領取這些退休金的人也逐漸凋零。政府的「年金改革」表面上要挽救即將破產的「退撫基金」,事實上卻又不願將地方政府所應負擔的部份挹注回基金,僅由佔30%的中央政府承擔。若非基金現況不如政府所提那般嚴重;就是故意欺騙老百姓、或是想加速基金提早破產?
行政院用各種廣告洗腦人民:「不進行年金改革,就將債留子孫。」可是如今的改革方向,卻規畫地方政府不須將原先應負擔的優惠存款利息挹注回退撫基金,並無法延後退撫基金破產。政府若廢除恩給制,將原本中央與地方多付出的經費全部挹注回儲金制,才能延後退撫基金的延後破產。而今卻在初審時將地方該付出的部分取消,這證明政府口口聲聲說要「基金永續」,實質卻是「掠奪」、「搶劫」。「退撫基金」的水庫蓄水不足,卻又不讓地方政府所應負擔的經費回注水庫。各縣市每年預算不同,誰能保證哪個縣市哪年不負債?如果不撥補,是否會因政黨色彩而選擇性地由中央支出?政府故意玩兩面手法,引導社會大眾往錯誤方向。說「退撫基金」將來一定破產,如同「漲價是必然的」、「低薪是必然的」一樣,都是假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