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鄉休閒渡假區市地重劃案106年公辦基金預算於105年12月15日遭宜蘭縣議會第18屆第10次臨時會聯席會議表決刪除。
督促公辦市地重劃行動聯盟今(19)日上午10時40分到宜蘭縣政府陳情,表達縣府應堅持以公辦方式辦理,縣府秘書長賴錫祿代表接受陳情書,並表示礁溪鄉休閒渡假區按照都市計畫規定由縣府開發為原則,必要時才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辦,縣府將持續依據都市計畫努力辦理。
宜蘭縣政府表示,礁溪鄉休閒渡假區市地重劃案前經宜蘭縣議會100年3月11日附帶決議:「為增加縣庫財源,紓解本縣財政困窘情形,對於休閒渡假區之開發,請縣政府應採公辦市地重劃進行,並將計畫預算納入100年度第一次追加預算案送議會審議。」縣府為執行公辦重劃,編列101年公辦市地重劃基金預算送宜蘭縣議會審議,卻遭全數刪除。
但縣府不因此放棄以公辦方式辦理市地重劃,嗣後於105年8月再編列公辦市地重劃基金預算送宜蘭縣議會審議,仍於105年12月15遭宜蘭縣議會第18屆第10次臨時會聯席會議表決刪除。
宜蘭縣政府指出,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明定,以市地重劃辦理,開發主體為宜蘭縣政府,必要時亦得由私人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辦理之;且市地重劃計畫書3年內需報內政部預審,否則維持原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本案從去(104)年8月「變更礁溪都市計畫(休閒渡假區整體開發區)案」審定迄今已一年餘,為避免開發進度一再延宕,縣府也先行辦理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及水土保持計畫。
宜蘭縣政府強調,本案歷經重新檢討都市計畫調整,為加速推動,本府持續與宜蘭縣議會溝通,以推動礁溪地區的開發,懇請各界的支持與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