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5年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結果公布

教育部辦理「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計畫」目的為引導國內大學附設華語中心自我檢視,協助輔導受評單位自我改善並提升經營品質,進而精進國內優質的華語教學環境,達成吸引外國人來臺灣學華語的目標。105年試辦大學附設華語文教育機構評鑑,評鑑結果為「通過」者計有9所華語中心,「有條件通過」者計4所。

一、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計畫進入第2年

教育部「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計畫」申請試辦評鑑對象為國內大學附設華語中心,採自願申請參與評鑑方式辦理,規劃原則以3年為一評鑑週期,於104年首次辦理,今年為第2年,自105年5月24日至105年9月23日組成專業評鑑訪視小組赴全國北、中、南、東共14所大學附設華語中心進行評鑑訪視,為臺灣華語中心朝高品質與專業化的願景邁出一大步。本次試辦評鑑共分「組織目標與行政運作」、「師資與教師專業發展」、「課程設計與教學」、「學生學習與輔導」及「教學環境與資源」5大面向,105年將34個評鑑指標合併精簡為30個評鑑指標。

二、105年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結果

至105年11月30日止,共計45所大學附設華語中心得自境外招收華語生,其中參與105年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者計6所大學附設華語中心,評鑑結果為「通過」計5所、「有條件通過」計1所;另為能對外招生而首次申請試辦評鑑者的評鑑結果為「通過」計4所、「有條件通過」計3所,因此自105年12月開始,共有52家華語中心得自境外招收外國學生來臺研習華語,52校一覽表可至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主題專區-華語教育-核准境外招生華語文研習機構網頁查詢(http://depart.moe.edu.tw/ED2500/News.aspx?n=B9C5E550F0D6C668&sms=141E0BD754235129)。

本次試辦評鑑結果,計有中原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華語文中心、逢甲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國立嘉義大學語言中心華語組、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國際華語研習所、朝陽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華語教學組及萬能科技大學華語教學中心及等9校華語中心通過;另世新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南華大學華語中心、南臺科技大學華語中心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華語中心等4校華語中心為有條件通過。「通過」及「有條件通過」者,皆可招收境外華語生。

教育部表示,為輔導我國華語文中心提升其整體營運品質,業於105年9月14日訂定發布「教育部輔導及補助華語文中心優化要點」,依本要點第3點規定:「華語文中心經本部華語文教育機構(試辦)評鑑者,於評鑑後,得依本要點申請優化輔導及補助」,以協助華語文教育機構全面提升其辦學品質,俾提供來臺學習華語文的外國人優質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