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思考境外生健保爭議
陸生納保 全額自費
爭議已久的陸生是否可以納入健保一事,在上個月24日總統蔡英文召開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下,終於拍板定案。新政府表示「基於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決議要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讓長年被排除在健保體系外的陸生,得以比照僑、外生納入健保體系。不過在開放陸生可以納保的同時,新政府亦表示將不再補助僑、外生的健保負擔,意即未來所有的陸生、僑外生都需全額自付健保費。
新政府開放陸生納保的作法,被視為是新政府為兌現選前的承諾(蔡英文、陳建仁在選前都表示支持陸生納保),以及為緩和因「九二共識」而趨於緊張的兩岸關係所釋出的善意,雖新政府表示此舉僅是基於「人權」考量。
背後的種種矛盾
自從2011年政府開放陸生來台就讀以來,是否開放陸生納保,以及保費如何計算,由於涉及敏感的兩岸關係,因此一直以來就備受關注和充滿爭議。對於陸生納保基本上有兩大爭議,首先是為什麼要開放陸生納入全民健保,再者是在保費上,國家是否要取消補助的問題。
過去陸生之所以成為被排除在健保體系之外的特例,所遭遇的問題其實並非僅是技術層次上在其在台的身份上為「停留」而非「居留」,也因此即便他們在台求學超過六個月,仍無法像其他國家的境外生,依照《健保法》第9條規定,只要「在台居留滿六個月」就必須強制的參加健保。陸生納保的爭議,更大程度上是肇因於兩岸的矛盾、緊張關係,以及人們對於醫療人權和全民健保在認知、看法上的歧異。
誰有資格參加全民健保?
社會上反對陸生納保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認為「全民健保」不是「全球健保」,它是屬於「國民」的健康保險,所以只能適用於本國籍的公民。而在這個邏輯之下,也意味著不僅是陸生,只要是非本國籍人士,包括外籍生、外籍人士、外勞等都應排除在健保之外。
只是這樣的說法,基本上是對醫療作為普遍性人權的否定,以及對於國民健康保險的狹隘認知。因為隨著全球化,跨國界的人口流動日趨頻繁,關於人權的內涵和邊界已有了轉變。健康和醫療服務的近用權,越來越被視為基本人權的保障,且權利所及的對象亦是跨越了狹隘的國族身份界線。
當前國際上主流的人權觀點是,只要是在同一個社會居住、求學、工作、生活,因為共同受到該社會的法律和政策影響,也共同承擔著這個社會環境下的健康風險,所以在這個社會勞動、求學、生活的人,只要符合一定的居留條件,也就有權利參與進入該社會的社會保險或公共服務的機制中。
以英國的「國民健康服務」(NHS)為例,其對於健康、醫療保障的權利就不僅限於「國民」身份,而是只要是獲6個月以上居留權利的「住民」,例如學生簽證持有者,那麼不分國籍都可獲得免費的醫療服務。
實際上,當前我國健康保險體系之所以也開放予非本國籍的人士參與,例如外籍生、外勞,基本上正是出自於視健康及醫療為基本人權,以及考慮到個人的疾病風險,是整個社會必須共同分攤下的具體實踐。這樣的想法,相信應該是公共衛生出身的副總統陳建仁相當清楚認識到的,也是新政府為何開放陸生納保在學理上的考量。
「敵國人」將「假讀書、真就醫」?
不過,單就是否開放陸生納保,社會上仍會出現「陸生」是「敵國人」,所以應該予以差別待遇,或是擔心如此開放將會導致有抱病來台使用醫療資源的問題。因此更有論者認為,為杜絕陸生有統戰或濫用我國資源之虞,所以陸生根本上就應被限制來台就讀。
但對於「假讀書、真就醫」的疑慮,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在民視政論節目中也表示了如此說法的極端性,以及其在現實發生的低度可能性。原因在於目前陸生來台就讀有著層層限制,例如「三限六不」的高門檻,以及陸生來台前,還必須通過體檢要求。且縱然有隱滿重症而順利來台就讀者,從得知發病到申請並通過來台就讀,進而獲投保資格,少說也需花費一年半載的時間,而獲得醫療服務的時間也僅有學籍期間,現實上確實是難以想像會出現有如此的案例。
境外生全額自付保費合情合理?
開放陸生納保後隨之而來的爭議,就是他們的保費是否要取消國家補助,改採全額自付的問題。而為避免產生「差別待遇」,連帶著這也成為了包括僑、外生,即全體境外學生的共同問題。目前新政府的主張及作法,是宣稱要讓陸生比照僑、外生納保,然而過去政府對於僑、外生皆有保費補貼,為了讓陸生與僑、外生「待遇一致」,新政府以基於這些境外生「沒有繳稅」為由,將取消國家40%(500元)的補助,讓所有境外生未來都必須全額自付保費,從而他們保費負擔將從每月749元調漲至每月1,249元。
這樣的作法,是否真能符合新政府基於人權考量所欲釋出的善意,則是有待商榷的,同時恐怕也是有違健保的核心精神。因為健保的核心精神,並非建立在「使用者付費」、「對等報償」(個人保費的支出和受益無對等關係)的商業保險邏輯之上,而是具「重分配」內涵,即所得多得者多繳,以幫助所得少得者,或無收入等弱勢者的「量能收費、按需供給」原則。
沒繳稅,就沒有國家補助?
在這個原則下,「是否繳稅」並非國家是否補助保費的考量,這也是為什麼健保給予沒有收入、沒繳納所得稅的失業或待業民眾補助的原因。此外,也不能忽略的是,廣義的來說這些境外生都透過食衣住行的消費,付出了消費稅,而且僑、外生若有打工收入者(陸生被禁止在台工作),他們亦都有依法納所得稅。
所以按照健保量能付費的原則,不論是依照現行政府已補助40%,或是新規定要全額100%自付的保費負擔,其實相當程度的都有違「量能付費」的公平性原則。因為基本上無收入的境外生保費,在現行制度下,外籍生每月749元的保費,是等於工資5萬元者的保費負擔;而新規定需每月全額自付1,249元的保費,則是等於工資83,900元者的保費負擔。
不全額自付會拖垮健保?
當然有人會擔心這些境外生如果不全額自付保費的話,會拖垮健保的財務支出。不過,單就「成本效益」考量,讓陸生、外籍生參與健保,事實上不僅不會造成虧損,反而是更有助於健保財務的穩定。
首先,依據103年衛福部的健保統計資料,以現行外籍生在政府補助40%,每月繳納749元的情況下,他們所給付的健保費總共約1.02億元,扣除其使用的醫療費用0.45億元,不僅沒有增加負擔,在帳面上還有5千萬元的「盈餘」,若加上政府每月500元的補貼,帳面盈餘約可再增加5千萬元左右。換言之,政府每個月所補助的500元保險費用,其實並非供這些外籍生使用,該經費是挹注於整體健保,供給所有人民使用。
再者,健保的開銷主要乃是來自於慢性疾病,且多半是使用在中老年群體身上,由於年輕人的發病和死亡率都較低,因此健保基本上帶有一定程度的「世代互助」性質,即年輕人的保費,多半是供年長者使用。而且這些境外生完成學業後,多數都會離台,特別是陸生,他們只要一畢業就必須在30天內離台,按常理估計,他們都是難以在重症發病時使用到我國的醫療資源,所以這些境外生所繳納的保險費,基本上都是在挹注整體的健保財務。
莫讓納保善意打了折扣
我們可以清楚了解到,健保財務並不會因為開放境外生納保,以及獲政府補貼而有所虧損。雖然說,是否符合精算下的成本效益,不該是作為是否開放陸生納保和是否全額負擔保費的主要考量,因為我們應當還是要讓討論回歸到「健康作為基本人權」,以及建基於此立場上的健保制度其核心的進步立場來思考。
總結來說,健保制度是台灣社會難得完善的社會安全保障機制,它一定程度讓人們不會因貧困而無法享有醫療照顧,或是因醫療而致使貧困(在美國有6成的破產是來自於醫療債務),其實踐至今雖有不少值得檢討或顯失公平的地方,但整體來說,其仍是值得我們驕傲的文明建設,相信參與過健保的外籍生都能感同身受。
如今新政府規劃要所有境外生全額自付保費的作法,恐怕是有失健保機制的進步性,所以建議應即時調整,首先在是否開放納保的原則上,應確立只要是居住/停留在台一定的期限,那麼均可參與健康保險(日本、德國、英國皆是以此作為外籍人士是否納入該地健保的標準),所以來台就讀的外籍生(包含陸生),只要是符合上述條件,就應能納入健保。而保費的負擔上,至少應維持現行針對外籍生的收費標準,即個人負擔60%,政府負擔40%,而非要求陸生全額自付,連帶也要調漲外籍生的保費,反而使得新政府在醫療人權考量下的開放納保善意給打了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