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工會不宜介入董、監事之爭

三年一次的彰銀改選戰役,最近已進入短兵相接階段。昨天,彰銀企業工會首先揮刀砍向台新金,擺明就是要力挺財政部。彰銀工會在國內兩大財經報紙,刊載半版廣告呼籲,希望員工和股東支持官股,亦即讓財政部繼續掌控彰銀。他們重炮轟擊台新金經營的那幾年,「長期不作為,弱化彰銀的本業經營能力。」並稱頌財政部經營後,「本業經營績效大幅躍進。」

對此,長期持有彰銀股票的小股東不禁要問,政府經營那麼有效,又何致於當年的財政部長林全,需要發行數百億的特別股,用以挽救彰銀的財務危機?又如政府擅長經營銀行,為何馬英九要將台北銀行嫁給富邦銀行?陳水扁要把世華銀行賣給很小的國泰銀行?除非他們都是涉嫌圖利!而令人訝異的是,目前經營獲利最好的兩家金控,正是國泰世華和台北富邦。顯然是發揮了,一加一大於二的功效!

工會組成最重要任務,是關心並維護全體員工的權益,不宜太過度介入經營權之爭。員工的權益是靠爭取和協商得來的,不是仰賴資方主動給予。彰銀工會寄望偏袒一方,尤其是政府,就可以為員工爭取最大的權益,那的確是觀念偏差,不然就是另有圖謀。工會聲言,台新金介入前,勞資雙方簽訂有團體協約,勞方於2011年重提新約。直到2014年底,台新金始終消極以對,僅進行五次協商。然而官股重掌經營權後,隨即釋出善意,並經過多次的協商,可望今年完成簽約。

工會的說詞令人不解的是,工會與不同的資方協商新約,都是歷經長達三年多,同樣都是經過多次協商,財政部至今也未答應要完成簽定。為何在工會的眼裡,台新金叫做消極以對,而財政部就是善意以對?財政部如要簽協約,還需要長達三、四年?難道工會對此有兩套標準?

工會最後說,員工是企業的重要資產,全體同仁心無旁鶩衝刺業績,更是彰銀持續獲利的關鍵。的確,但這和彰銀一定要挺財政部來經營,似乎沒有關連。工會最該重視的是,代表工會的勞工董事,如何監督資方經營,並在董事會替員工爭取最大的權益,千萬不可涉入董、監事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