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提案初審通過 未來仍積極續推反酒駕運動

針對昨(26)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10餘位立委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其中也包括郭正亮委員提出之修法提案,針對未來酒駕若5年內再犯者及拒絕警察測試者,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應即沒入該汽車。對此,過去曾因發生酒駕風波積極推動反酒駕運動的立委郭正亮表示欣慰。

郭正亮委員說,他了解自己當初犯了錯,所以,於就任立法委員後,就立即希望能將功贖罪,為收處罰迅速之功,他馬上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法,針對酒駕者增列強制從事社會勞動三天、酒駕若5年內再犯者及拒絕警察測試者,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肇事者車輛可直接沒入,並在此次交通委員會審查獲得朝野立委及部會的支持初審通過,對於酒駕者,酒駕若5年內再犯者及拒絕警察測試者,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增訂沒入車輛之規定,希望產生恫嚇作用。

郭正亮委員表示,為加強建立國人酒後不開車的正確駕駛觀念,他也同時針對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提案修正,要求酒品包裝上應增列「禁止酒駕」警語標示,以示警惕,促使消費者注意而降低因酒駕產生之憾事,郭正亮委員希望未來該法案也能順利修法通過,加強建立國人酒後不開車之正確安全駕駛觀念。

郭正亮委員承諾,他希望從過去的錯誤中,以實際的行動為反酒駕運動繼續努力,他任內會積極推動反酒駕運動。最後,郭正亮也強調,他擔任立委的重要目標,就是要幫助政府把各項政策做得更好,他也希望透過他的財經專業,努力幫助台灣經濟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