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達關廠案」 教育部、校董涉嫌背信、瀆職與圖利 高教工會和永達教師按鈴告發,要求追回鉅額校產!

2014年8月7日停辦的永達技術學院,於日前已屆滿三年。根據《私立學校法》第72條與教育部公佈之《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15條規定,大專院校停辦後三年內「未能恢復辦理,或未能整頓改善」,即應依法進行解散清算程序。

本來,仍掌握在永達校董手中的十億多元校產,在停辦屆滿三年後就應進行解散清算、回歸公有。然而,教育部竟於今(2017)年一月為校董量身打造「永達條款」,修改了《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34條,對外宣稱永達的解散清算年限延至109年。

過去三年來,高教工會屢次揭露,永達技術學院校董透過「轉型」、「變賣校產」、「停辦後浮濫支出」等方式,將由學費、國家補助、公益捐款積累而成,具有公共性質的十億元校產逐漸納為私產,停辦後至少已減損數億元,是否有掏空嫌疑。然而,作為主管機關的教育部,不但沒有詳查永達董事是否涉嫌不當使用校產,反為校董開了後門,顯然是嚴重瀆職、更令人懷疑其中有利益輸送之嫌。

因此,高教工會偕同永達教師於8月24日前往臺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在過去三年來,涉嫌侵害具公共性的永達校產以圖不當利益;揭露前教育部技職司長(現任高教司長)李彥儀,於永達技術學院停辦後嚴重瀆職,放任校董不當使用校產;教育部長潘文忠則在其任期內修訂了「永達條款」,涉嫌圖利永達校董。高教工會和永達教師指證永達董事會、李彥儀、潘文忠涉嫌違法的罪狀如下:

一、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涉嫌背信罪

  • 積欠教職員千萬薪資,卻優先變賣上億校產償還校董!

高教工會更曾揭露,早在永達停辦之前,董事會便已向教育部申請一筆資產處分並獲核可,將帳面金額高達1億4,500萬元的資產(永達位於屏東市的大湖體建宿舍大樓),變賣給永達董事會中王氏家族之成員及其掌握之公司。經高教工會查詢後發現,處分此資產的目的,並非如永達董事會向媒體所聲稱的,是為了償還教師欠薪;相反地,董事會趕在停辦前變賣校產,竟是為了優先償還學校在帳面上對於校董之「欠款」,完全無視權益和生計遭受嚴重侵害的永達教師們。

  • 停辦三年竟支出超過5億,學校淨資產縮水2.4億!
  • 103、104學年度的決算書和105學年度的預算書,過去三年來的支出竟仍有超過五億元之多(詳見表一)。
  • 停辦三年竟支出超過5億,學校淨資產縮水2.4億!
  • 103、104學年度的決算書和105學年度的預算書,過去三年來的支出竟仍有超過五億元之多(詳見表一)。
學年度 支出金額(元)
103(決算) 210,493,799
104(決算) 80,672,266
105(決算) 212,679,770
總計 503,845,835

高教工會整理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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