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市地重劃案公辦預算議會二讀刪除 民團:圖利者現形!

宜蘭縣議會27日下午召開第18屆第12次臨時會第04次會議,審查2017年度宜蘭縣總預算案及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暨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預算(第二讀會),其中備受矚目的「礁溪休閒渡假區市地重劃基金」公辦預算,在保留發言權之議員與在場議員均各自表述後,在佔多數「刪除派」議員的堅持下,主席裁決「維持聯席會(一讀會)表決結果予以刪除」決議。

對於決議結果「監督公辦市地重劃行動聯盟」當晚發出聲明表示譴責、抗議及遺憾。該聯盟認為,縣府提出兩次礁溪市地重劃基金公辦預算都遭刪除,但林聰賢縣長應展現「寸土不讓」的魄力,以正視聽,對於刪除預算提出覆議,並積極與議會溝通討論、爭取議員支持;及再次堅定表達「只有公辦,絕不自辦,唯有公辦,才能快辦」的鮮明立場;並將礁溪都市計劃書中所規定的、採取市地重劃地段的「開發主體」,專案變更為唯一「宜蘭縣政府」,方能撥亂反正,徹底杜絕紛爭。

該聯盟聲明中亦表示,透過本次預算審查過程,議員諸公等於再次向宜蘭縣民證明礁溪市地重劃的背後的龐大的利益,就像是一面照妖鏡,確實照出「圖利才要自辦!」者的原形,該聯盟近日不斷遭受部分議員的無理攻擊、狹持縣府預算修理參與團體,更反應特定議員個人的心魔,聯盟也強烈譴責。

記者於會後採訪地政處處長余聯興,對於決議結果有何看法?余處長表示這幾天一直在議場內與議員溝通,但在審查過程中卻連進一步向議員說明的機會都沒有,對於決議結果顯得相當無奈。記者詢問縣長將採取何種態度與作法展現「自始主張公辦」的決心?是否會因預算刪除便轉而朝向自辦?若是如此,是否會形成未來議會均以同樣手段迫使未來所有公辦重劃計畫均窒礙難行?對於重劃計畫書內所提及的「必要時」得以自辦的「必要時」又該如何定義與裁量?並針對民團提出的各點訴求詢問處長意見,處長表示「必要時」乃「不確定法律概念」,縣府接下來的作法與民團的訴求會再與縣長審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