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業為重要基礎原料產業,利用水泥旋窯具高溫燃燒、滯留時間長及擾流程度佳等特性,可將工業製程所產生的爐碴、煤灰、污泥、建築廢料等廢棄物或剩餘物質,做為水泥製程的原料使用,可減少原生材料之使用,減少天然石灰石之開採,促進資源永續再生利用。
經評估產品於原料取得、生產製造等階段之環境因素,主要規範為水泥原料之再利用材料摻配比率,管制重點包含產品回收料之摻配比等規定。
廠商產品如符合本標準規定,經自願性申請,審查通過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者,可於產品包裝上標示環保標章,以提供機關、業界或民眾選購環保產品之參考。
本標準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greenliving.epa.gov.tw/public) /資訊查詢/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編號填入164或填入本標準名稱,即可查詢下載。歡迎廠商申請環保標章,善盡企業維護永續地球之社會責任,共同響應綠色生產與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