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7(六月刊)加班救勞工?勞資再戰

勞團:要加薪不要加班!

引發強烈勞資衝突的勞基法修法大戰,即將再度開打?去年底「砍勞工七天假,換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曾引發蔡英文政府上台後的強烈勞資衝突,以及諸多勞工團體的不滿。

當初掌握國會多數民進黨團,不顧勞工團體的強烈反對,強勢通過了「砍假換一例一休」修法。然而,如今一例一休上路未達半年,多位民進黨立委又再度提案,要大幅限縮一例一休?朝令夕改,各界譁然。

包括立委許智傑、黃國書、陳賴素美、何欣純、黃秀芳、張廖萬堅等人,五月底高調召開記者會,提案要廢除一例一休修法中有關「休息日出勤一至四小時,視為四小時;出勤五到八小時,視為八小時」的有利勞工規定,並且要求提高勞工加班上限,自現行的「每月最高加班46小時上限,再拉高到54小時」,並且要加碼讓每月加班時數得以三個月總量調配使用。

除此之外,立委林岱樺等人更加碼提案,要讓每月加班上限拉高到60小時之譜,光民進黨各立委就有三個以上「開放加班」修法版本。多方提案下,很可能七月的立法院臨時會,又將再度上演勞基法修法衝突。

修法資方受害? 加班本末倒置

立委們提案的預設在於,過往「一例一休」修法是試圖保障勞工權益,但結果「愛之足以害之」,在廠商無法負荷沈重壓力結果下,導致勞工加不到班、經濟成長停滯,甚至廠商紛紛倒閉。是故,打開「加班時數上限」,能讓「想加班的勞工可以加班」、「創造勞資經濟三贏」?

姑且不論,立委們的提案內容,竟巧妙地和資方團體工總、商總長期來呼籲的提高加班時數上限修法訴求「高度雷同」。一個核心的問題在於,立委們對「一例一休」修法影響的斷,究竟是否合乎事實?還是只是錯誤解讀民怨,巧妙地又再度犧牲了勞工的權益?

為了讓相關討論回歸事實真相,有必要根據客觀數據來分析。而近來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最新勞工薪資與加班統計,恰巧有效反駁了這些「資方因修法受害」的預設,值得各界參考。

行政院主計總處發佈調查結果指出,今年第1季受僱員工平均每人每月加班平均工時為8小時,年增0.1個小時。而平均每人每月加班費自去年第1季每月1,526元,增加了每月159元,年增率為10.42%,「創100年來同期新高」。主計處官員並主動指出,「一例一休新制實施迄今快五個月,首季加班費年增幅超過一成,研判與勞基法修正,對勞工休假日加班費的加成計算有關。」

消息傳出,各大媒體紛紛報導「一例一休發威」、「加班費創例年新高」。彷彿從旁佐證了提案修法的必要性。但只要細看主計處的相關數據,立刻會發現「一例一休過度保障勞工」、「資方因此受害」的假設,其實站不住腳。

砍假換加班 勞工未受益

首先,去年底所謂「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並非單純給予勞工「好處」。相對地,它實際上是要「砍勞工七天假」所做出的「配套」。

根據主計處的統計,因為「一例一休」的關係,勞工每月的加班費因此平均成長了159元,推論上一整年可能將增加近2000元的加班費收入。但政府沒說出的是,因為「砍勞工七天假」,勞工受損的早已超出此一「好處」。

若未修法砍假,也未實施一例一休,勞工每年可以多取得七天假日,或領取七天的加班費,一年平均至少達7000元至10000元。換言之,主計處的數據說明「砍七天假換一例一休」修法,對勞工其實是「有害」,拿2000元加班費換掉七天假,得利反而是省去勞工假日或加班費的資方。

一例一休加班更多! 藉民怨迎合資方

再者,原本修法時立委們聲稱,一例一休能夠「以價制量」,透過拉高加班費的乘數,能夠有效降低勞工加班,增加勞工休息時數,以合乎蔡英文競選時的勞工政見之一:降低勞工年總工時。

但當今主計處公佈的數據,顯然駁斥了這一假設。實施一例一休之後,勞工們的加班時數並沒有減少,反而每月還增加了0.1小時。倘若未來隨立委們的提案再通過「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的修法,必然加班時數還會再度上漲,過往期待透過修法,來解決台灣勞工「過勞」的希望,理所當然將會落空。而台灣「世界工時第三高」、「過勞之島」的醜名,恐怕將永遠揮之不去。

進一步說,一例一休修法對資方經營造成的限制(特別是「尚未實施周休二日」的企業),和放寬每月加班時數提案,沒有直接關聯。一例一休修法比起過往,是增定「每週應有兩天休息」的規範(增加「一休」)。

但立委們的提案是「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增加」。一個是管制「每週的正常工作日數」,一個是管制「每月的加班時數上限」,兩者顯然屬於不同範疇。要含混起來,用前者的存在來聲稱得有後者的修法,實際上只是「牽拖」民怨,用來換取配合資方的修法籌碼。

勞團:要加薪不要加班

儘管相關提案顯然與資方訴求相近,諷刺的是,提案立委們依然紛紛聲稱這修法是要「幫助弱勢勞工」。但說到底,早已嚴重過勞的台灣勞工,當前真正需要的加班嗎?恐怕不是。

「勞工要加薪,不是要加班!」多個勞工團體在立委們提案出爐後,前往立法院外抗議,高喊這口號。他們清楚的指出,要改善弱勢勞工的處境,絕對不是靠修法放寬加班時數。這種做法只會讓正常工作薪資更加壓低,勞工須更多班才足以維生,形同惡性循環。

相對地,政府真正該做的是,拿出各種制度配套(例如:提升基本工資、鼓勵薪資分配的產業政策、落實勞動檢查、提升勞工集體談判實力…等),有效促進薪資的成長,特別是因當使利潤有所成長的企業,必須要帶頭勞工薪資。

物價飛漲 台灣真「薪」苦

台灣的經濟並非沒有成長。問題是,經濟成長,沒能等於薪資成長嗎?根據主計處最新公布的薪資數據,台灣勞工今年「3月總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4,144元,較上年同月則增0.6%。」然而,2016年台灣的平均經濟成長率達1.5%,消費者物價指數則上漲1.4%。僅成長0.6%的薪資漲幅,遠遠不及於經濟與物價漲幅,使得實際上的薪資形同倒退!這才是勞工貧困、被迫得要加班的真相。

何況,主計處也出面坦承,幾乎不大可能透過「加班來帶動薪資成長」。例如當媒體詢問主計處:「何以加班費成長逾1成,首季總薪資仍未見未有太大成長?」主計處國勢普查組副處長潘寧馨即說明:「相較於總薪資的金額,加班費是小巫見大巫,占總薪資的比例非常小,很難期待藉由加班費成長而帶動總薪資成長。」進一步開放加班時數,不過是混淆了問題的核心。

蔡政府犧牲勞工 修法鬧劇將重演?

蔡英文執政已正式滿一週年。看在多數勞工階層的眼中,這個政權並沒能合乎支持它的勞苦大眾的期望,反而是屢屢配合財團富商的壓力,踏出親近資方的步伐。實際上,一例一休修法的核心問題,絕不在於「太傾向勞工」。恰恰相反,作為犧牲勞工刪減假日「配套」,它自始就埋下了不顧勞工權益的種子。如今遭遇資方帶頭反彈,則進一步自廢武功,被「打回原形」,也是剛好而已。只不過,為何勞工總是要被犧牲的一方?

這大概只能應驗了馬克思的那句話,「歷史總是一再重演。只不過,第一次出現是悲劇,第二次出現則是鬧劇。」新一波的勞基法修法,各界都睜大眼睛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