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七月刊)限制入境「黑名單」誰說了算?

─Hydis跨國勞資糾紛揭露的國際人權課題

儘管台灣已政黨輪替多次,逐漸邁向民主法治的時代,但直到今日,政府限制特定人士不得入境的「黑名單」,都依然存在。而且這份「黑名單」,還是政府能隨意指定,被限制者連申訴救濟的機會都沒有。

投訴無門的韓國Hydis勞工

「作為此件訴訟的原告,我有權利到庭。雖然這次無法出席,但如果下次開庭,請保障我作為原告應有之權益」,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不在場的韓國Hydis工會會長李相穆發表了一份書面聲明,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的辦公室主任顏思妤緩緩唸出。

李相穆並沒能機會親自在台灣法院外發言,原因無他,因為他與數十位韓國Hydis勞工,被台灣移民署劃入了限制入境的「黑名單」,被阻擋在機場海關之外。而他們之所以被列入「黑名單」,竟然只是因為他們曾來到台灣抗議永豐餘集團。

時序回到一年多之前。2015年1月,永豐餘集團旗下的元太科技,在韓國投資設立的Hydis公司,覺得生產線利潤有限,決定關廠,將四百餘名員工強制資遣。固然韓國工會質疑:「公司透過Hydis專利仍將享有大筆利潤,為何一定要關廠?」並且採取了一連串的抗議和陳情行動,但Hydis公司不為所動,稱「這是台灣一方已經作出的決定」,仍執行違反勞方意願的大量解雇決定,惡性關廠。

2015年2月起,在全數解雇的壓力下,Hydis勞工採取了「跨海抗議」。在韓國民主勞總、金屬工會的協助下,Hydis多位勞工代表數次風塵僕僕地來到台灣,在街頭舉牌、集會喊話,要求與總公司永豐餘集團及元太科技公司進行協商。台灣多個勞工、社運團體也組成「台灣聲援Hydis勞工陣線」,協助發起數場和平集會,要求永豐餘集團儘速出面解決。但直到4月,永豐餘集團仍聲稱「關廠決定無法改變」,拒絕任何變動。

2015年5月,曾代表勞方來台的Hydis工會前會長裴宰炯,自殺身亡。這場不幸事件,引起Hydis勞工代表於5月底再次與家屬遺孀來台靜坐、陳情,工會會長李相穆甚至採取絕食抗議,要求永豐餘集團與勞方協商。

但到了6月初,該場絕食抗議進行了數日,台灣警方居然以集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出動了上百名警力,拉起長達一、兩公里的蛇籠,強行逮補了數位絕食的韓國勞工代表。移民署並且火速在24小時內,做出了「驅逐出境」的決定,將韓國勞工代表強制遣返,並且同時將其列入「三年內限制入境台灣」的「黑名單」。一連串的舉動,引起台灣社會譁然。

侵犯國際人權的「黑名單」?

據當時在現場參加集會的「台灣聲援Hydis勞工陣線」成員表示:警方在現場無奈地說:「不好意思,這是上面做的決定。」並且據國會助理調查指出,這是內政部召開了「聯席會報」所下的指示,才會採取強行手段;理由無他,因為韓國勞工抗議的對象永豐餘集團,其總裁何壽川同時也是總統府的國策顧問,台灣政府自然必須「有所表示」。

對於政府的相關動作,諸多人權、社運團體表達了強烈的不滿。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秘書長黃怡碧指出,「縱然《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一般性意見第15點提及,一個國家是否允許外國人入境或居留,屬於一國之主權,但後段明確指出:「外國人一旦被同意入境,公約所提及的權利就應受到保障」,Hydis工人在臺期間行使集會遊行權,過程亦無任何暴力行為,本是公約保障之範疇,移民署卻主張Hydis工人有危害我國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之虞而進行強制驅逐,明顯違反公約所保障之對象是所有人、不應區分本外之意旨。」

而在台灣義務律師的協助下,原本警方指稱Hydis勞工「亂丟廢棄物」、「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所做的裁罰,也已透過訴願程序所撤銷,認定該裁罰缺乏證據、違反法令。但Hydis勞工至今依然無法入境台灣。甚至當他們嘗試在台提起行政訴訟,質疑台灣移民處隨意將他們列入「限制入境」黑名單的處分違法時,他們也無法入境台灣出庭。而是在機場受到他們訴訟的「被告」移民署再次限制入境,連到法院出庭答辯、救濟權利的機會都沒有。

對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強烈批評:「Hydis工人遭移民署大動作黑名單處理,被拒於門外的Hydis工人面對的,不僅僅是訴訟權上的侵害;這場工人『被缺席』的行政訴訟凸顯的荒謬在於,資本不僅跨國流動來去自如,用金錢買斷讓一切查無不法,恣意惡性關廠傷害在地勞工,還能躲在國家公權力的保護傘下備受呵護。」聲稱是為了國家安全、社會安定所設下的「黑名單」制度,竟然變質為圖利台灣資方,「讓其能在海外為所欲為,反正出了事,債主冤家也無法找上門」的保護傘?

全球化年代,國境管制該有新思維

現行掌管內政部的新任部長葉俊榮,曾任台大法律系教授,是國內行政法的權威,以觀念進步、有國際視野著稱。他過去經常以著述指出:在全球化的時代,行政法應該要有新思維;一國內部的行政,也要考量跨國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但直到今日,「葉部長」似乎尚未遵循「葉教授」的觀點,對前朝缺乏正當性的限制入境「黑名單」制度,做出大刀闊斧、「要考量跨國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改革?

但這樣的改革,恐怕已是刻不容緩。在全球化、跨國流動日趨頻繁的今日,有越來越多的「跨境紛爭」將產生,需要透過跨國之間的勞資協商、跨國訴訟等機制,才能夠弭平紛爭,平衡各方面的權益。

國民黨政府遺留下來的「黑名單」制度,並沒能夠實際解決爭議,反而只是讓受害者被排除在台灣的國門之外。這不但有縱容台灣自身有權有勢者的嫌疑,而且也使得台灣在國際上的人權形象大傷。「和平陳情」本該屬於普世人權,台灣都已自詡為民主法治國家,豈有動用國家權力,如此惡意對待外國勞工之理?

Hydis的勞資爭議只是一個試金石。當前諸多台商在海外設廠,很可能都會引發糾紛,也可能造成傷害。政府允許受害外國人入境來台合法爭取權益,不該被視為是例外。這正如同過去來台設廠的美商可能曾遺留下重大環境污染,受害台人可以到美國訴訟、抗議、陳情一般,這本該受到政府保障,也是國際人權認可的範疇。

截至目前為止,韓國HYDIS被惡性解僱勞工的抗爭,已超過四百天。對於勞方「撤回關廠,撤回解雇」的訴求,永豐餘集團未曾給予正面回應。「黑名單」制度將受害勞工排除在國境之外,顯然已成為讓台灣資方不須回應勞方訴求的幫兇。

這一場跨國勞資糾紛仍在進行當中。不論它何時能夠落幕,這起台資海外設廠衍生的勞資糾紛,已凸顯了台灣政府面對國際人權課題仍停留在舊思維,還相當有改進的空間。上台數月的新政府有必要將其列為優先改革的課題,以積極保障普世人權的高度,進行全面的制度檢討。不合時宜、圖利資方的「黑名單」,則該被掃入歷史的灰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