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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訊】文化部113年度「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名單出爐,共70案提出申請,30案媒合計畫獲補助,共計跨足16個縣市、26個場館,包括演藝廳、文化中心等不同藝文場所,進駐團隊將舉辦各類型演出及排練、工作坊、人才培育、講座等藝文活動,總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500萬元。
文化部表示,「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從98年推動以來,已補助154個團隊進駐北、中、南、東及離島等各地藝文場館,媒合533案合作計畫。團隊及場館透過雙方軟硬體資源的串連,提升場館能量及穩定團隊發展,共同培養在地藝文人口,讓藝文生態系多元發展。
113年度媒合駐館合作計畫中,有持續深入在地的駐館計畫,如「無獨有偶工作室劇團」進駐台江文化中心,透過工作坊、劇場展演、偶戲創作物件展等,推動當代偶戲文化;「驫舞劇場」進駐樹林藝文中心,舉辦體驗營、講演式演出、影像放映與座談會等活動;「艸雨田舞蹈劇場」進駐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實驗劇場,以肢體與表演開發,辦理座談分享及舞蹈創作平台。
文化部近年大力支持團隊駐館媒合計畫,今年新增9團隊進駐演藝場館,總補助案件大幅提升至30團,如「大可創藝」進駐桃園展演中心、「許程崴製作舞團」進駐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斜槓青年創作體」進駐新營文化中心等。期盼提升媒合團隊數量,持續為民眾提供多元的表演藝術活動,強化藝文參與,培育藝文種子及活絡在地藝文氣氛。
113年「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名單: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113年
「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