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  守護人權零歧視

新聞中心

【讀者投稿/崔皓寧】今年是228事件75週年紀念,二二八事件是台灣歷史的傷痛,每一年的這一天,政府和民間會舉辦隆重的追思會,追悼受難者,也為了是記住這一天,並且不要重蹈覆轍。

2020年2月28日,蔡總統的致詞,為我們打造了一個美好社會的願景:「推動轉型正義的目標,就是要讓每一個生活在臺灣的人民,每一天,都可以像今天這樣,安心生活。不必擔心政府用暴力壓迫人民,不必擔心半夜被警察帶走後就一去不回。」但是就在同一年2020年9月19號,總統承諾的美好願景化為泡沫。

2020年9月19日發生了竹北黃媽媽事件。黃姓志工只是舉著一個牌子,牌子上是一份分贓獎金的公文,質疑執行署執意違法拍賣是因為獎金事前就已先分贓。志工只是單純安靜的站在路邊舉牌表達訴求,卻被十餘名員警團團圍住,將她移送地檢署漏夜偵訊,當晚裁定限制住居,黃姓志工擔心害怕,6小時後送醫急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人民有公開表達意見的自由,但沒想到小小的舉牌動作,竟引來大動作逮捕。這起事件,經過將近四個多月的偵查,2021年1月22日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未提起再議而確定。這個判決結果顯示,919事件根本就是公權力霸凌人民,白色恐怖事件再現。在不起訴處分書看不到當時警察人員、檢察官對被告「限制住居」的辦案真相,沒有真相,就沒有人權,也公權力對人民的歧視。

919黃媽媽事件,政府官員使用公權力、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人身自由,明顯也是政府對人民的歧視。台灣的司法若沒有以良心為本,就會說一套,做一套,法律之前無法人人平等。

2月28日「二二八和平紀年日」、3月1日「聯合國零歧視日」,都在提醒社會大眾:天生萬物一律平等;為官者不可有高人一等的想法,尤其牽涉到人民權益時,在無確實證據前,應以無罪推論為準則,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場,這才是零歧視。

蔡總統在今年228中樞紀念儀式時表示,台灣轉型正義工程將邁向下一個新里程,提升至行政院層級。我們期待轉型正義,是零歧視,要讓眾多受公權力迫害的案例都能平反。讓我們一起守護台灣的人權,讓民主自由成為我們共同珍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