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周邊人車動態 確保平安順暢

新聞中心/臺南特派/林介盛

【臺南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醒用路人隨時隨地都要遵守交通秩序,並要注意周遭之人車動態,以防範突發之交通事故,呼籲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並維護交通安全,期許大家「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警二分局表示,部分用路人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常忽視交通法令的存在,不僅危及個人生命安全,也嚴重影響其他車輛駕駛人的安全,因此呼籲用路人共同來維護交通安全,並提醒行人勿於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或不依規定擅自穿越道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警二分局在此呼籲行人也應有交通安全正確觀念,特提供安全守則如下:

1.雨天不讓雨具擋住自己或他人的視線。

2.夜間走路應穿著顏色鮮明之衣服。

3.穿越道路應遵守行人專用號誌。

4.走在巷道內應注意同向來車。

5.走到巷口要查看左右來車後再通過。

6.過馬路不可跨越護欄。

7.不在車陣中穿越馬路。

8.過馬路前不站離馬路太近。

9.行進時提高警覺周邊人車動態。

 

警方說,請駕駛朋友們多禮讓行人,掌握防禦性駕駛的安全原則,籲請用路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及建立路口禮讓文化,珍惜自己、保護他人,可避免自身或其他用路人陷入危險之中,期許所有用路人一起來守護交通安全,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