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用心建立外銷蔬果用藥基準 幫助農民擬定正確用藥策略

新聞中心/陳美華

【綜合報導】為提升國產水果之安全品質形象,進而達到化學農藥減量使用之目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每年更新鳳梨、芒果、香蕉及紅龍果等外銷農產品之防治用藥參考標準及安全採收期,今(110)年更新增標示藥劑之作用機制種類,提供外銷業者及供果園農戶能便利比對,而擬定正確用藥策略,降低外銷農產品藥檢不合格風險。

 

    藥毒所說明,因消費者食安意識抬頭,世界各國普遍加強蔬果等農產品的農藥殘留抽檢,然而各國的農藥殘留標準不同,往往造成農產品雖符合國內生產規範,外銷輸出至甲國時合格,至乙國時卻不合格的情形發生。農藥殘留標準不僅是外銷的非關稅貿易障礙,若一旦發生違規情事,可能打亂市場價格與秩序,甚至影響國家聲譽。

 

    藥毒所表示,該所自103年建立外銷用藥基準,係以本國核准登記用藥為主,輔以紅綠燈的概念,綠燈區的藥劑可比照本國的用法及安全採收期,黃燈區的藥劑就要提早使用,紅燈區的藥劑盡量避免使用。該所每年持續收集各國農產品農藥殘留標準,比較各國的殘留定義與作物分群等資料,迄今已彙整9個國家、39種品項及2個多國同時比較的外銷用藥基準,包含今年新增歐盟茶葉、韓國鳳梨、香港鳳梨、馬來西亞柑橘,以及鳳梨、芒果的多國標準。

 

    藥毒所特別提醒外銷供果農戶,因應今年蔬果進軍東京奧運,日本下修部分的殘留標準,如芒果的「丁基加保扶」及「加保利」容許量,在今年7月由原本的0.3 ppm及3 ppm,下修成統一基準0.01ppm,農民應避免於後期使用前述藥劑,以順利推展優良農產品至東京奧運。而中國大陸已於今年3月公告將在今年9月起實施新的農藥殘留標準GB2763-2021,該所將持續追蹤比對,期能及早預警,以降低外銷風險。

 

    藥毒所補充,倘若外銷業者或農民有外銷用藥相關問題,請逕至藥毒所網站查詢外銷用藥基準,或於網路搜尋「外銷農藥」,即可連結至藥毒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