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用汽油補貼最高2萬6千元 請船主速洽漁會申請

新聞中心/陳美華

【漁業資訊】109年度漁船用汽油補貼已於今(110)1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請漁船(筏)主於110331日前備妥109年度進出港資料及本人之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向所屬漁會提出申請。

 

漁民福利,最高補貼26千元

    為落實照顧漁民政策,漁船用油除免徵營業稅及貨物稅外,並享有優惠油價補貼款,直接減輕漁民成本。漁業署說明,漁船用柴油部分,為漁民於購油時,由漁船加油站直接扣除補貼款及稅款;另自98年度起將漁船(筏)船外機所使用之汽油,納為漁船用油補貼油品,每年約有6,000餘漁民受惠,補貼金額可達1700萬元。汽油補貼按漁船噸級、漁筏長度、出海作業日數及時數,依92無鉛汽油109年度平均免稅牌價新臺幣14.17元之14%,加計貨物稅後,核算補貼金額,最高補貼約新臺幣26千元。

 

331日申請期限,速洽漁會送件

    漁業署呼籲,漁船用汽油補貼申請將於110331日截止,尚未申請汽油補貼之漁船(筏)主,請儘速依限檢附109年度進出港資料及金融帳戶資料,向所屬漁會提出申請。